系列文章五∣船員過勞的高風險日常與海上醫療困境

2025.08.06
系列文章五
船員過勞的高風險日常與海上醫療困境


 

文/黃怡翎

 

在全球80%以上的貿易貨物仰賴船舶運輸的今日,遠洋船員成為維繫國際物流的關鍵人力。然而,在航線密集、長工時與人力精簡的壓力下,船員正面臨嚴重的過勞風險與海上醫療資源不足的結構性隱憂。
 
 
去年中,一名在台灣籍散裝船服務的資深船員,在航行290天後,於甲板進行作業時突然暈倒,當時船隻才剛駛離澳洲港口不久,但船長並未決定折返,而是經過十天的航程返回台灣,進港口後由直昇機吊掛送醫。經診斷,該船員為右側顱內出血及缺血,導致右側肢體偏癱,目前仍持續治療中。然而,這並非個別事件,而是台灣遠洋船員所處過勞與健康風險的冰山一角。

 

船員過勞的多重成因

 

1. 工作內容過多、休息時間嚴重不足
 
 
根據相關研究發現[1],貨輪與散裝船船員中,有近半數每週實際工時超過85小時,且據研究的受訪者指出,雖然近年來有更多規定禁止超時工作,但是與過去十年相比,工時反而更長。去年職安連線也曾針對596名船員進行問卷調查發現[2],高達66%的船員表示連續超時工作,無法獲得充分休息、59%指出船上人力配置不足、53%表示連續工作多天,沒有合理的休息日,這些數字都顯示船員的長期疲勞成為常態。
 
 
以該名發病船員為例,他需日夜配合航程與作業節奏,每日常態工時約10小時,若遇到開航、卸貨或掃艙等繁重作業時,工時經常拉長至20小時,有時甚至需24小時待命。在他發病的前兩天,於凌晨仍在艙面工作,僅休息不到4小時即再次上工。
 
 
2. 崗位責任壓力大,長期精神緊繃
 
 
船員的工作除了身體勞動外,還需承擔事故預防、設備維護、緊急待命與應對各種突發狀況的壓力,如防範氣候變化、惡劣海象、海盜區緊張狀態等,精神長期無法放鬆。前述發病的過勞船員也指出,因長期壓力大、工時失衡、難以正常入眠,須持續犧牲個人休息以完成龐大工作量,且由於人員不足,也常需親自職代,進一步加劇了工作負荷。當船上人力短缺,現有船員就必須承擔更多責任,導致工時拉長、壓力倍增。
 
 
3. 時差造成生理時鐘紊亂
 
 
除了工時長,長途航行中的「時區切換」也是一項被忽視的隱性風險。由於遠洋航行常會跨越多個時區,船上所採用的時間可能與實際地理時間不一致。輪班制度與時差交錯,影響生理節律與睡眠品質,使得疲勞無法恢復,進一步加劇健康風險。

 

海上醫療困難加劇過勞與健康風險

 

絕大多數商船無配置專業醫療人員,當船員在海上發生腦心血管疾病或其它急症時,僅能仰賴有限的藥品、設備與遠距醫療建議,在無法返航或就近停靠的情況下,病情可能產生惡化,錯過黃金治療期。有時船東為節省成本,傾向不折返或不選擇最近港口送醫,以上述案例中的船員為例,其從發病到就醫經歷十日,這不僅延誤黃金治療時間,也暴露出船員在緊急醫療處境中,高度依賴公司決策,卻缺乏法律強制規範與制度保障。

 

職災認定的困難與制度責任模糊

 

船員若要申請職業傷病,須高度依賴事後舉證,包括工時紀錄、勞動條件、作業內容等。但船上普遍打卡制度流於形式,未能真實反映工作時間,加上作業紀錄往往不透明,使勞工在申請職災補償時面臨極大困難。
 
 
本案例中的船員返台後,持續住院治療並進行後續復健,然而,這起事件至今將近一年仍未獲正式職災補償的認定,原因包括:船上工時紀錄未能反映真實情況,所謂「責任制」或「任務制」模糊了工作與休息的界線,而工作紀錄也往往不確實,導致舉證困難。加上是否因錯誤判斷導致延誤就醫,也未有明確追責機制。這使船員在罹病後面對龐大醫療與生活負擔,卻可能無法獲得補償,形成制度性不正義。 

 

過勞,不只是陸地上的問題

 

在台灣,我們經常關注醫護人員、工程師、物流司機的過勞問題,但對於遠洋船員這群「消失的勞動者」,社會關注極為薄弱。船員一上船就是半年、一年,每天工作十多小時,面對天氣、風浪、地理時差與人力短缺,卻少有即時的醫療支持與外部監督。
 
 
儘管國際海事組織(IMO)及《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等,皆明定合理工時與休息時間,但實際執行中,仍存在巨大落差。政府應正視海上勞動現場困境,推動透明工時紀錄制度、強化海上醫療應變規範、釐清緊急處置責任機制,讓每一位「在海上孤島」奮鬥的船員在面對風浪時,不再孤立無援。唯有將船員的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納入營運制度的核心,台灣航運產業才能邁向真正的永續發展。

 



(作者為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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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宋振國、陳偉杰、郭俊良(2017)。我國船員職場疲勞與工作態度關係之研究。航運季刊,第26卷,第2期,105-130。

[2]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2025)。船員勞動現況調查:揭露勞動困境與政策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