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率逐年下降的背後
台中火力廠今年10月底、11月初接續發生工安事故,導致3名工人死亡。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
文/黃怡翎
勞動部2017年職業傷害統計資料日前正式出爐,去年各行各業勞工發生職業傷害千人率平均達2.773(未包括交通事故),較前一年2.953略微降低。其中,營造業仍是職業災害千人率最高的行業,達到10.036,為全體行業別平均值的3.6倍,其次是用水供應及汙染整治業4.676,第三名是運輸倉儲業4.424。整體而言,職災率從2010年4.333,降到去年的2.773,降幅不小,職災預防工作看似大有進步;連帶2019年的職災保險費率也一併調降,各行業平均費率從原來的0.15%調降到0.14%。
諷刺的是,這新聞公布不到兩周,台中火力發電廠便連續發生兩起重大工安事件,包括因在出水口處進行水塊吊掛工程作業不慎,導致兩名工人溺斃,另一起則是在處理空氣預熱器清灰工作時,一名工人遭機械捲入死亡。短短六天內,在同一家公司內竟奪走了三條人命,勞動檢查的效果何在?如此高度危險的例行作業,為何未有完善的預防措施?作業過程為何屢屢發生致命的錯誤?台灣的職業安全明明嚴重亮起紅燈,職災預防工作並非真如前述勞動部統計數字所示有所進步。
重大職災事故屢見不鮮
回顧近來重大工安意外,去年的燿華電子宜蘭廠進行廢水槽清洗作業時,發生四死二傷意外;前年底桃園大溪高中圖書館興建工程鷹架倒塌,導致五名工人當場死亡。另在網路上搜尋近一個月來重大職災事件,亦可見重大職災頻傳:
圖片來源: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聯合會訊第215期
職災通報失靈,隱匿導致更大的災禍
何以職災案件逐年減少,但重大職災事件仍常見於媒體上?或許整體的職災案件略有下降,但不能忽視的是,仍有許多案件並未被通報呈現。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規定,事業單位場所若發生死亡災害或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或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的情形時(一死、三傷或一住院),雇主應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動檢查機構接獲前項報告後,應就工作場所發生死亡或重傷之災害派員檢查。但實務上,雇主往往為了怕通報後被勞檢,或被要求停工導致損失,故而隱匿職災不予通報,甚至直接與受災勞工私了。
前些時候,就曾接到一名職災勞工阿泰的諮詢電話,他是營造工程外包商的工人,此工程為電塔相關工程,因作業不慎引發爆炸,阿泰從三樓處摔落骨折,雇主及工地主任現場並未叫救護車,以自用客車將他送往醫院急診,並通報其為車禍事件,直至數日後阿泰與其家屬於病房中聽護理人員討論,才始得知自已以車禍案件被送進去,雇主並未通報職災,此類案例在實務上並不少見。
然而,隱匿職災的結果就是忽略了除錯機制,不能找到發生問題的所在或檢討不安全的設施,進而改善、避免再犯,長此以往便累積出大問題,造成更大的災禍。日前台鐵普悠瑪號翻車事件便是一個血淋淋的案子,事故的肇因來自於台鐵長期忽視列車安全監控系統,更未有正確的除錯應變流程,致使車廂故障時,要求司機員邊開邊修,進而釀成大禍,造成了18人死亡、215受傷的慘痛悲劇。
非典勞動者處於更高風險的處境
有研究指出,許多非典勞動者承受更高職災風險的工作環境,包括不熟悉環境及未有充足的教育訓練。根據美國相關研究指出,派遣工人因工傷而截肢的機率比一般勞工高出三倍;另一研究則發現,派遣藍領勞工的工傷比例較一般勞工高出六倍,顯現非典勞動者的權益保障比正職勞工更加不足。因此,如何提供進一步的預防措施及保障,是政府現下必須提出政策回應的重要議題。另外,政府部門也應看見統計數字下降的背後,仍有許多被隱匿的案件,亟待政府發揮公權力,落實真正的職災通報系統,進而有效降低職災的發生。
(作者黃怡翎為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