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新鮮人高風險、低保障的就業處境

2018.06.29
文/黃怡翎
 

畢業季到了,許多畢業生開始紛紛進到職場,另一方面,隨著暑假的到來,也有不少學生加入打工族的行列,為各行各業添加了許多新的勞動力。根據主計總處2015年青少年狀況調查統計顯示,15至24歲的青少年中,有39.99%的人有工讀的經驗,2017年就業人口中,15至24歲工作者則有83萬1千人,共占所有就業人口的7.32%,是勞動力市場中重要的生力軍。一般人可能會認為年輕工作者身強體壯、耐磨耐操,較不會有健康及安全上的疑慮,但事實上根據統計及研究指出,年輕工作者卻是職業災害的高風險族群。

 

年輕人是職災的高風險族群

多數國家將15-24歲工作者定義為青少年勞工,根據各國研究皆指出,青少年勞工是職業傷病的高危險族群。歐盟工作安全衛生署也指出,在歐洲18-24歲青少年勞工較一般工作者更容易於工作中受到傷害,且亦容易罹患職業病,其職災發生率比其他年齡層要高出50%以上。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省的統計分析更指出,青少年勞工的職災事故人數遠超過其他年齡層,且有超過一半的職災,發生在工作開始的前六個月內。

回到台灣的統計數字來看亦如是。根據勞保統計指出,2017年職業傷病給付共計有51,017件,其中發生在15-24歲勞工身上的共有7,532件,占全台整體職災發生案件的14.76%,相較於上述青少年就業人口僅佔7.32%,顯見年輕工作者的職災發生率為其他年齡層的兩倍以上。

 

職災高風險成因分析


進一步觀察分析,何以年輕勞工的職災率如此之高呢?主要因素可整理如下:

一、生理因素:多數的工廠機械設備或工作環境,主要皆是以成年者的體型或身心狀態來作規劃與設計,可能不適合體格及生理發育仍未完全成熟的青少年。如:負重工作、操作機械設備、長工時工作等。而處於青春期的青少年勞工,亦可能因接觸化學物質,使仍在發育的生殖系統與內分泌造成傷害。

二、社會因素:由於年輕勞工剛踏入職場成為社會新鮮人,缺乏社會經驗、知識、工作技能亦不純熟,因此,對於危害風險的辨識能力較為不足,無法於事故災害發生前及早閃避。此外,年輕勞工也往往因為權利意識、安全意識不足,或者因背負學貸、收入低或其他社會弱勢狀況,較不敢捍衛自己的權利,對於職場上不安全的環境或不合理的任務指派不敢拒絕,使得自己暴露在較高的風險環境之中。

三、就業結構因素:在年輕勞工族群裡,有許多是學生打工族,較多從事之工作性質為非穩定就業或流動性較高之型態。依據主計總處2016年「人力資源調查」顯示,青少年勞工主要就業的職業別為「服務及銷售工作人員」(占35.46%)、「生產操作及勞力工」(占31.55%)、「事務支援人員」(占12.75%);而約80萬青少年就業者中,有將近1/4的比例從事部分工時、臨時性或人力派遣之工作。此種非穩定就業工作性質,往往缺乏教育訓練,雇主願意支付在勞動者身上的投資成本也較少,包括改善較安全的工作環境等,因此,更容易導致職災傷病的事故發生。勞動部去年(2017)所發布的「職業災害勞工就業關懷調查」也顯示,職災失能勞工有近五成是年資未滿5年的勞工。

 

職災補償法規對年輕人不公


年輕工作者不僅面臨著高職災風險的環境,一旦不幸發生災害後,保障又明顯低於其他年齡層勞工。由於現行的職災補償以勞工保險給付為主要的求償來源,但因職災保險目前仍附屬在勞保之下,有關職災失能年金或職災死亡的遺屬年金設計,完全比照作為退休之用的老年年金計算方式,以年資作為計算基礎,然而,此種以「保險貢獻度」為概念的計算方式,往往造成年資短的勞工,僅能每月領取幾千塊低額的年金,尤其失能者的照顧負擔更大,給付嚴重不足。事實上職災是無法預期的意外,與慢慢規劃累積退休保障不同,不應該用年資考量,否則對年輕族群不利,保障嚴重不足。


有關年輕族群的職災預防與保障問題,須受到社會再進一步關注,除了有效落實職場的安全衛生設施與措施外,政府更應積極推動勞動教育課程,從校園時期就培養學生具備職業安全衛生知識與觀念,才能真正降低職災的發生,並且儘速研擬制定職災保險法,以提升職災勞工的相關保障。

 

(作者為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


原文載於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聯合會訊第2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