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點瞎 罵店員不罵官員
2014.09.12
示意圖,圖片來源: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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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鄭雅文
食品安全問題令人生氣;看到退貨民眾羞辱店員,還要求店員吃下問題食品的畫面,更令人氣憤無比。商家產品出問題,是站在第一線的銷售人員的責任嗎?憤怒的對象,應該是無良企業主以及失職的政府單位。
消費者這種缺乏理性的行為,已經構成公然侮辱,受辱員工可向施暴者提告;更重要的是,雇主有必須保護受僱者免於遭受職場暴力的義務。根據今年七月公布施行的《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第二項第三款,雇主對「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應妥為規劃並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規定,勞工自覺受到身體或精神遭受侵害,得向雇主、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申訴;雇主若未盡預防責任,勞檢機關可依據該法第四十五條開罰。看似進步的立法,還需要進步的受僱者知道應捍衛自身勞動權益以及勞檢部門的積極介入。
台灣食品問題層出不窮,不是一朝一夕的問題。我們到底有沒有監督管理機制?既有規範有何不足?有沒有被落實?當無良商人不顧道德、拚命壓低成本追逐利潤之時,政府如何因應?當認證機制成為笑話,還寄望事業單位作自主管理,無異於緣木求魚。政府應加強查核、鼓勵企業內部檢舉人、制訂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對違法者處以重罰。
政府衛福部的職責在於保障國民的健康,但政府公僕竟說出吃一點餿水油無妨的話,號稱民主國家的主人們,只好接受嗎?消費者粗暴對待工作者,這樣的行為應該微笑吞忍下去嗎?政府失能,是落後國家的表徵;只在乎自己個人利益得失、缺乏勞動人權意識的民眾,應該也是落後國家的表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