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安衛考古題:本月的歷史回顧】鹽水爆炸20年後:台灣非法爆竹工廠的陰影仍在?

2025.02.24

鹽水爆炸20年後:台灣非法爆竹工廠的陰影仍在?

 

 
 
文/鄭筑羚黃怡翎
 

每年的元宵節除了各縣市熱鬧登場的燈會之外,富有地方特色的傳統習俗,像是平溪放天燈、鹽水放蜂炮、台東炸寒單等,總是吸引不少人參加這些活動。還記得小時候幾乎年年都會在電視新聞上看到鹽水武廟壯觀的攻炮城,震撼的畫面迄今仍深植記憶。然而,2002年2月25日,台灣發生了一場震驚全國的爆炸事故,在台南鹽水,一座隱藏在鄉間的地下爆竹工廠瞬間化為火海,6人喪生。這起悲劇不僅讓社會震驚,也讓政府開始正視非法爆竹工廠的嚴重性。

 

爆竹工廠的猛烈爆炸威力,將鐵皮搭建的二層樓建築夷為平地,連遠在二百公尺外的住家門窗玻璃都被震碎;當時在工廠內的六人無一倖免,現場滿目瘡痍,搜救人員在方圓兩百公尺的範圍內尋找罹難者的遺骸,許多罹難者已難以辨識[1]

 

爆炸事故發生前,這裡只是一間位在鄉間小路旁的花店,周圍則是玉米田,隱密的地點讓人難以察覺這是間爆竹工廠。事實上,消防隊曾接獲密報檢舉,但查緝時僅發現製作爆竹的機器,未見工廠運作,而沒有做出任何的處分[2]。在當時,非法爆竹煙火工廠並不少見,原因是製作過程並不複雜、加工容易、生產時間短,加上多以手工作業,不會產生特殊的噪音,也無特殊氣味,因此不易被鄰居查覺或引來警消人員取締。加上地下爆竹工廠通常位處偏僻的山間或海邊,或以豬舍、雞舍及工寮來掩護,當警消前往時難以斷定是否有非法生產的跡象,警察機關也無從介入,往往於災害事故發生後,才知道地下爆竹工廠的存在[3]。在鹽水爆炸事故發生前一個月,嘉義東石鄉一間非法爆竹工廠才發生1死1傷的爆炸事故[4],殷鑑不遠,僅僅一個月的時間,慘劇又再度發生。

 

從1994年到2003年這十年間,國內爆竹工廠發生重大災害事故就有37件,平均每年發生3.7件,共造成67人死亡、69人受傷;其中,發生於地下爆竹工廠的事故有30件,造成54人死亡、50人受傷[5]。地下工廠的災害事故件數遠高於合法工廠,原因包括工廠簡陋、廠房缺乏安全防護與消防設備;未提供受僱者專業與安全衛生的訓練;混合藥劑未遵守規定;所有製程全部處於同一空間,未區分一般作業和火藥區,更無廠房間的安全距離及防火牆、擋牆等設施[4]。工廠內所囤放的大量未經檢驗合格的原料、爆竹半成品、成品等,猶如一間小型的軍火庫,製作過程稍有不慎,即會產生火源導致爆作,造成大量人員傷亡的災害事故。

 

一再發生的非法爆竹工廠爆炸事故,讓勞工、社會大眾付出極大的代價,存放在民宅、倉庫、工寮等處的爆竹煙火,更是社區中的未爆彈。而前線執法取締的人員也面臨法規散落各規章、管理權責多頭馬車的困境。在2003年12月24日《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公布施行前,規範爆竹煙火的法令就有《消防法》、《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爆竹煙火製造業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社會秩序維護法》、《勞動檢查法》、《勞工安全衛生法》、《勞工安全檢查法》、《噪音管制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管理的權責單位包括勞工委員會(現為勞動部)、環境保護署(現為環境部)、交通部、警政署、消防署、經濟部國貿局、經濟部工業局、直轄市、(縣)市政府等,並無專責機關負責管理,致使合法爆竹煙火工廠的管理、違章地下爆竹工廠取締、國外爆竹煙火之開放輸入、爆竹煙火之檢驗、施放管理等重要政策未能整合[3]。

 

缺乏主責單位、沒有完善管理的結果就是讓勞工、民眾的生命財產面臨嚴重威脅,2003年一整年就發生9起爆竹煙火工廠爆炸事件,為歷年來最多的一年,共奪走19條人命、26人輕重傷。在這9件事故中包含一件合法工廠─苗栗通霄巨豐爆竹煙火工廠爆炸事故,該工廠自1993年起到2003年之間就發生4次爆炸案,卻仍舊取得執照繼續營業[6]。頻繁的爆炸慘劇終讓討論多時的《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草案加快了立法腳步,該年底正式通過立法並公布施行。在該法施行後,爆竹工廠爆炸事故有所降低,隨著後續幾次的修法,過去造成嚴重傷亡的爆炸事故大為減少。惟有主管單位、爆竹煙火廠商、以及爆竹煙火施放者重視安全衛生、落實風險管理的措施,才能讓不幸的事故消失。

 

2002年鹽水的爆炸聲,曾震動整個台灣,回顧這場20多年前的爆炸事故,我們不禁要問:還有多少行業存在類似的安全漏洞?如果我們不從中學習、不強化風險管理,那麼下一次的爆炸事故,是否還會再發生?災難過後,社會往往選擇遺忘,直到下一場悲劇發生時,才又開始回顧過去。本系列文章希冀能透過歷史事件,看到我們曾因忽視職業安全付出的沉重代價。職業安全衛生的進步,從來不是一場已經完成的革命,而是一場仍在進行的戰爭。

 

--

[1]熊迺群,2002/2/26,中華日報。負責人前鹽水鎮代徐吉明遭限制出境,爆竹、爆利 徐妻、親友及雇工趕加班疑遭不測 老闆,失蹤 警方正全力追緝。
楊金城、邵心杰,2002/2/26,自由時報。鹹水港爆竹廠大爆炸 6死1失蹤。

[2]謝佳珍,2002/2/26,中華日報,內政部:追究責任。

[3]王世航,2014,消防機關管理爆竹煙火製造、販賣、儲存場所問題之探討,高雄市政府103年度研究發展成果報告。

[4]洪肇君,2002/1/27,聯合報,地下爆竹廠驚爆 一女工慘死 廠房隱蔽東石鄉間 如廢墟般冒煙 屋後地面炸出大洞爆炸威力波及鄰近魚塭工寮 另一工人受傷 老闆送辦。

[5]陳學傑,2006,我國爆竹煙火產業現存問題分析與解決對策之研究,國立交通大學工學院產業安全暨防災專班碩士論文。

[6]行政院第二八六六次院會決議,2003/11/19, https://www.ey.gov.tw/Page/4EC2394BE4EE9DD0/784f4eaa-9393-480d-a87b-59c32e7d4301

 

  

 
 

 

 鄭筑羚


因為對工作的焦慮,開始關注勞動議題。現為職安連線工作人員。

 

 黃怡翎


東吳大學政治系畢業,原想關注性別議題而進入立法院擔任國會助理,卻意外開始接觸勞工權益相關問題。擔任國會助理八年多,協助勞工爭取權益,並積極推動制度的改變。2013年離開立法院,與眾多伙伴共同組織「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現擔任執行長,希望透過專責機構的成立,一起為勞工的職業安全與健康保障盡一份心力。

 

 
 
喔炫!51是職安連線嘗試做的新計畫,「喔炫」來自OSH(Occupational Safe and Health),也就是職業安全與健康;51是五一國際勞動節,未來專欄將於每個月第五週的週一刊出。
 
喔炫!51新系列-《職安衛考古題:本月的歷史回顧》爬梳歷史災難事故,重新檢視每個月曾發生過的職安衛事件,讓過去這些因為人們未重視職業安全與健康而付出的代價,不會因為時間的流逝被遺忘,而未來不會再發生同樣的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