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工商服務時間】火場前線的生命風險與職業傷病

2023.09.25

火場前線的生命風險與職業傷病



文/黃怡翎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消防人員被視為英雄,他們冒著極高的危險,無論是在市區的高樓大廈還是遠處的山林,奮不顧身地保護我們的生命財產。然而,這項職業也伴隨著嚴重的職業傷病風險,根據內政部消防署統計,2013-2022年十年間就有30名消防人員因公殉職、5名消防人員因公死亡,因公受傷或失能的人數更高達924人[1],然而,這些火場前線背後,對消防人員帶來的職業傷病問題及所面臨的制度問題,卻往往被人忽略。



消防員工作性質危險,伴隨著嚴重的職業風險。示意圖,圖片來源:photo AC

 

▎救難現場的立即性危害

 

消防人員被賦予預防火災、搶救災害及緊急救護的任務,包括傳統火災救火、救護外,也有各種的天然與人為災害事故,如水災、土石流及地震、山水域事故、化學災害等災變,在這些危險的外勤現場面臨著多種立即性的危害,威脅他們的生命安全。例如火勢與高溫不僅帶來直接性的生命威脅,且若現場有易燃物品,如油漆、化學品、天然氣罐等或危險化學物質,也會增加火勢或爆炸的風險,使消防人員面臨更大的危險。火災現場產生的濃煙和有毒氣體也會對呼吸系統造成嚴重危害,可能導致窒息和中毒。受火災損害的建築物也可能會部分或完全坍塌,或其他物體可能會掉落倒塌,危及消防人員的安全。此外,在外勤任務中,消防或救護車輛因須盡速到達事故現場,亦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風險。


依照消防署111年度消防人員傷亡案件初步統計分析報告[2]指出,消防人員主要受傷類型包括:肌肉軟組織傷害、骨折、鈍傷/穿刺傷、擦挫傷、燒燙傷、蜂螫、動物致傷、壓砸傷、撕裂傷、冷熱急症、急性心肌梗塞、脫臼、橫紋肌溶解症、爆炸傷等。

 

▎職業病問題

 

除了現場造成的立即性傷害,消防人員由於長期拉水線、搬重物、出勤救護班須背負傷病人員等,可能導致肌肉骨骼疾病,亦或者來自引擎、消防車警笛以及無線電通訊的噪音,產生聽力受損的情況。此外,也有來自因目睹殘酷的災變現場而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等問題。又或者因其工作性質需常接觸火災現場、化學品洩露環境等,且許多建材或物品在燃燒後成為有毒氣體或致癌物,長期暴露在這些有害物質環境下,可能導致罹患癌症等疾病。整體而言消防人員罹患職業病風險相當高。

 

一、肌肉骨骼疾病:

許多國內外研究都指出消防人員的健康危害因子之一為人因工程導致之肌肉骨骼疾病,依據高屏地區的消防隊員肌肉骨骼疾病的調查發現,有高達93%的消防人員表示有脖子、肩膀、上背、下背、手肘、手或手腕、臀或大腿、膝蓋與腳踝,任一部位的肌肉骨骼不適,且約有八成以上消防人員自覺肌肉骨骼疾病與工作相關[3]。另一份研究報告也指出,在台灣,消防人員肌肉骨骼疼痛的盛行率達80.4%,與未從事消防業務的人員相比,高出105倍,而消防人員自覺造成肌肉骨骼傷害的主要原因包括「傷患搬運」、「被救者的搬運」、「擔架起落」、「器材搬運」、「搶救受困動物」等,疼痛部位則以下背/腰部、肩膀、膝蓋、頸部、手腕最嚴重[4]

 

二、聽力受損:

根據國內一份針對屏東消防人員進行噪音暴露及聽力損失情形的研究發現,消防外勤人員的聽力損失比例明顯高於內勤人員,且左耳聽力損失較右耳嚴重。[5]

 

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另一份研究針對中部縣市消防人員進行調查,研究結果也指出消防人員罹患PTSD的風險高達26.3%,且消防年資每增加一年,風險機率則為0.828倍,換言之年資較淺者,為PTSD的高危險族群[6],其中最容易感受到創傷後壓力的案件,主要為OHCA救護、火警及墜樓救護等。

 

四、相關癌症風險:

美國國家職業安全與健康研究所(The National Institute for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簡稱NIOSH)自2010年開始針對消防人員罹患癌症情形進行大規模的長期研究,發現與美國全體人民相比,消防人員的癌症診斷率增加了9%,與癌症相關的死亡人數增加了14%[7]。消防人員高於一般人的癌症類型主要為消化系統、口腔、呼吸道以及泌尿系統相關癌症,而因暴露於石綿而導致罹患罕見的惡性間皮瘤則為一般人的兩倍,此外,膀胱癌和前列腺癌與一般人相比,也有年輕化的現象[8]

針對此研究結果,美國國會在2018年通過法案編號P. L. 115-194《消防人員癌症登記法》(Firefighter Cancer Registry Act of 2018),要求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簡稱CDC)須建立消防人員的自願登記系統,收集消防人員癌症發病率及職業暴露,如參與火災事件的數量與類型等相關資訊,以用於改進對消防人員癌症的監測。

 

▎現行法規針對消防員無職業病認定制度

 

消防人員因其工作性質,容易暴露在有毒性物質、高溫、噪音、壓力等環境,造成癌症、呼吸道症狀、肺功能損害、聽力受損、心血管疾病、精神疾病等職業病風險中,雖具較高的職業病風險,但依台灣現行之公務人員相關法規卻無明確認定機制,使得上述疾病幾乎未能取得職業病的認定及補償。倘若如肺部病變、癌症等潛伏期較長之疾病發生在退休後,依現行規定又更加難以被認定。

參考國際經驗,如美國消防人員或退伍軍人因長期吸入石綿等有害物質,導致罹患間皮細胞瘤等癌症,部分州訂立法案提供相關認定及補償[9];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省針對消防人員表列相關癌症類型可得補償[10];以及美國與加拿大各州皆有針對消防人員罹患心血管疾病、肺部疾病、癌症、傳染病、精神疾病等職業病提供列表及認定標準[11],都可發現,許多國家皆致力將相關職業疾病列表化,以有效協助相關職業工作者迅速得到認定與保障。

台灣公務體系長期忽略其職場內職業病問題,在相關統計中,也僅有每年因公死亡領取撫卹、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之案件數,未針對相關疾病、意外類型進行分類與歷年分析。由於認定機制不明,也使得案件數量低,產生出一個「看不見職業病」的公務職場環境。看不見職業傷病,不僅讓工作者自行承擔健康的風險,也讓作為雇主角色的「政府單位」忽視職業暴露的預防與責任,問題變成個人化,而無法建立合理公平的制度。

 

看見消防人員的職業風險與職業病問題,確保提供足夠的支持和資源,建立有效保障的制度,刻不容緩。

 

--

 


[1]
內政部消防署(2022)。《消防統計年報》

[2]內政部消防署(2022)。《111年度消防人員傷亡案件初步統計分析報告》。

[3]林于甄(2014)。《高屏地區消防隊員肌肉骨骼傷害與職業傷害自我認知檢定之研究》。屏東:大仁科技大學休閒事業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

[4]姜泰安、陳文川、吳佩芬(2015)。〈消防人員肌肉骨骼傷害調查-以屏東縣為例〉,《華醫學報》42: 15-24。

[5]姜泰安、曾智宏、吳佩芬(2015)。〈消防人員之噪音暴露及聽力損失情形分析與探討-以屏東縣為例〉,《華醫學報》42: 25-34。

[6]鍾燕宜、邱吉志(2013)。〈消防人員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及其因應行為之探討〉,《危機管理學刊》10(2): 69-78。

[7]Rita F. Fahy & Jay T. Petrillo. (2022). “Firefighter Fatalities in the US in 2021.” National Fire Protection Association.

[8] NIOSH. (2016) “Findings from a Study of Cancer among U.S. Fire Fighters”

[9] Jennifer Lucarelli. (2017). “Presumption Laws: What they Mean for Firefighters Facing Cancer.”

[10] Susan Hynes. (2011). “Cancers presumed to be caused by exposures in firefighting.”

[11]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Fire Fighters. (2021). “The IAFF presumptive disability provisions database for the United States and Canada.”

 

 

 

 
 

 

 黃怡翎


東吳大學政治系畢業,原想關注性別議題而進入立法院擔任國會助理,卻意外開始接觸勞工權益相關問題。擔任國會助理八年多,協助勞工爭取權益,並積極推動制度的改變。2013年離開立法院,與眾多伙伴共同組織「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現擔任執行長,希望透過專責機構的成立,一起為勞工的職業安全與健康保障盡一份心力。

 

 

 

喔炫!51是職安連線嘗試做的新計畫,「喔炫」來自OSH(Occupational Safe and Health),也就是職業安全與健康;51是五一國際勞動節,未來專欄將於每個月第五週的週一刊出。

一日之所需,百工斯為備,工商社會的工作早已超過三百六十行,同行之間還有細緻分工,各有著自己的專業。
喔炫!51新系列-「安安工商服務時間」不賣藥、不賣補品,服務時間敘說勞動者的故事,讓大家看見與了解這些支撐起我們生活所需的每個職人工事,以及隱伏在工作背後的安全與健康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