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之後觀察筆記】職災之後如何重回職場?

2020.12.28

職災之後如何重回職場?

 

文/鄭筑羚

 

怡仁是維修技術員,前年在公司廠房進行電氣室維修工作時,配電盤不明原因爆出火花,造成她和兩個同事受到燒燙傷。怡仁因全身60%燒燙傷,住院治療1個多月,出院後固定門診追蹤和復健治療。在家休養1年多,這期間公司持續關心她的恢復狀況,也有詢問她休養到一定程度後,是否先回公司慢慢適應工作,怡仁雖然想趕快回到職場,但也擔心功能還沒完全康復前回去,不知道會不會影響到復原狀況,讓她不知道該怎麼決定。

 

像怡仁這樣的案例在實務上相當常見,當職災傷病已經達到穩定的醫療復健狀況,職災勞工可能會因為雇主的要求或是自己想要回去工作,而有了復工、就業的需求。無論是想要回去原公司原職務工作,或是需轉換職務、改變職業的職災勞工,都可以透過職業重建協助回到職場;藉由醫療、復健治療、職業重建等多元介入,提高勞工的能力及耐受力,同時改善會影響復工的危害因子,讓勞工能安全復工。

 

目前法規提供職災勞工的職業重建服務包括心理輔導及社會適應、工作能力評估及強化、職務再設計、職業輔導評量、職業訓練、就業服務、追蹤及輔導再就業[1]。若勞工因職業傷病導致失能,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也可以使用身心障礙職業重建體系的相關服務,如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職業輔導評量、職業訓練、就業服務、職務再設計、創業輔導及其他職業重建服務[2]。



▲受傷程度較為嚴重的職災勞工,可以透過職業重建協助重返職場。圖片來源:macrovector / Freepik

 

想回去工作但現在回去有點困難,怎麼辦?

 

對於有明確目標要回去原職場從事原工作或其他職務的職災勞工,不確定自己現在的狀態是否適合回去工作,可以透過工作能力評估及強化,由醫療人員進行評估,確認勞工的傷病情形、工作內容與執行能力,依評估結果判斷後續是否需要做工作內容的改變、職務再設計等,確保職災勞工可以安全重返職場。如果勞工目前的工作能力與工作所需的能力有落差,醫師與治療師也會建議進行密集的訓練來增進工作能力,經由工作強化協助勞工獲得原工作應有的能力。

 

當勞工的工作能力達到穩定狀態且符合職務部分需求,可以用漸進式復工的方式,回職場執行可勝任的職務,一步步適應原來的工作,最後可以從事全時、全部的工作。在勞工復工的過程,雇主也有適性配工的責任,安排職災勞工從事最符合目前能力的工作,隨著勞工復原狀況提供合理的職務調整與必要的輔助設施[3],可以向有提供職務再設計的單位提出申請[4],由專業人員進入工作現場訪視評估,藉由輔具、機具調整來協助職災勞工。

 

沒有辦法做以前工作,該怎麼辦?

 

若勞工有工作意願,但因職業傷病影響了原本的工作能力,不知道現在的能力可以從事什麼樣的工作或如何調整職務,可藉由職業輔導評量,評估目前的生理能力與心理社會特質、分析其職場可能的危害因子與受傷前職務與可轉換職務等資訊。職業輔導評量員會依據勞工目前的工作能力與職場所需的能力,提供具體的就業建議以及連結相關資源,如心理輔導及社會適應、工作強化訓練、職務再設計、職業訓練與就業服務等。

 

有需要的勞工可以在復健科門診由醫師轉介,或是透過各縣市政府勞工局處的「職業災害勞工個案主動服務計畫」窗口(FAP個案管理員),或勞動部委託之醫院開設的職業傷病防治中心,轉介至職業重建提供職能復健服務單位,由專業醫療人員依據職災勞工的狀況,判斷是否可以回去工作,以及需要什麼樣的重建服務。具有身心障礙者身分的職災勞工,除了前述的管道之外,也有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窗口的協助。

 

職災之後,除了立即有效的補償,如醫療補償、薪資補償、失能補償等,以填補勞工因傷病帶來的損失外,更重要的是勞工能在災後再重返職場,維持穩定生活,因此雇主及政府都應有義務提供相關支持及資源,讓勞工有能力回到職場,安全、安心地工作。


 


名詞小教室

  • 職業重建:職業重建為恢復障礙者失去的工作能力,或發展、提升其剩餘能力,協助就業的各種措施。根據《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職災勞工的職業重建服務包括心理輔導及社會適應、工作能力評估及強化、職務再設計、職業輔導評量、職業訓練、就業服務、追蹤及輔導再就業;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服務包括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職業輔導評量、職業訓練、就業服務、職務再設計、創業輔導及其他職業重建服務。

  • 復工:回去原職場從事原工作或其他職務。
  • 漸進式復工:職災勞工的損傷已經達到穩定狀態,且工作能力符合職務的部分需求,經雇主的同意,讓傷病勞工回職場從事可勝任的工作,隨著傷病勞工狀況的增進,增加傷病勞工的職務內容,最後重返全時全職的工作。
  • 工作強化:強化訓練為銜接復工的復健,是一種個別化、以工作目標為導向的治療計畫。經過強化中心評估,短期內無法回去工作的勞工,可以進入4-8周的強化訓練。

  • 適性配工:安排勞工從事最符合他目前能力的工作,也就是會隨著傷病狀況與工作間有彈性地調整建議,例如職務再設計或者換工作。
  • 職務再設計:協調雇主改善工作環境或工作機具設備、調整職務內容、工作方法及條件或應用就業輔助器具等措施,協助職業災害勞工提高工作效能。

 

 

 

[1]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補助辦法第3條:「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包括下列各款事項:一、心理輔導及社會適應。二、工作能力評估及強化。三、職務再設計。四、職業輔導評量。五、職業訓練。六、就業服務、追蹤及輔導再就業。七、其他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相關研究事項。」

 

[2]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3條:「各級勞工主管機關應參考身心障礙者之就業意願,由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評估其能力與需求,訂定適切之個別化職業重建服務計畫,並結合相關資源,提供職業重建服務,必要時得委託民間團體辦理。
前項所定職業重建服務,包括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職業輔導評量、職業訓練、就業服務、職務再設計、創業輔導及其他職業重建服務。

前項所定各項職業重建服務,得由身心障礙者本人或其監護人向各級勞工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3]《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27條:「職業災害勞工經醫療終止後,雇主應按其健康狀況及能力,安置適當之工作,並提供其從事工作必要之輔助設施。」

 

[4]職災勞工職業重建提供職能復健服務單位聯絡資訊,請參見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網頁,或可電洽(02)8995-6666#8231、8159、8160

 

 

 

 
 
 
 
 

 鄭筑羚


因為對工作的焦慮,開始關注勞動議題。現為職安連線工作人員。

 

 

 

喔炫!51是職安連線嘗試做的新計畫,「喔炫」來自OSH(Occupational Safe and Health),也就是職業安全與健康;51是五一國際勞動節,未來專欄將於每個月第五週的週一刊出。

職災相關補償內容散落於不同的法律之間,專業的門檻橫阻在職災勞工面前,讓勞工不得其門而入。【職災之後觀察筆記】延續「喔炫!51」專欄的精神,拆解職災勞工遭遇的狀況題,希望築起一座橋,跨過職災補償的迷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