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之後觀察筆記】發生職災,老闆不幫忙勞保送件怎麼辦?

2020.09.28

發生職災,老闆不幫忙勞保送件怎麼辦?


 

文/鄭筑羚

 

阿旭在一家工程行當水電師傅,某日被老闆派去市區一家豪宅建案處理電路配線工程。事故發生時,阿旭和同事兩人一組在牽電線,同事在二樓,阿旭獨自一人在挑高的一樓大廳站在A字梯上拉線,引線的鐵絲突然斷裂,阿旭來不及反應就從梯上摔下來,躺在地板上動彈不得,幸好隨身攜帶手機,阿旭撥了電話跟同事說自己摔傷,要他幫忙叫救護車。同事和發包工程的上包經理趕到,但經理怕叫救護車會被勞檢罰停工,就自己開車送他到醫院就醫。

 

從送醫院到後來回家休養的三個月間,老闆只來醫院看過阿旭一次,雖然有跟老闆提起醫藥費和薪水的事,但每次提到這個話題,老闆就說他很忙沒空講這些就掛斷電話。阿旭焦慮這段期間沒有收入,還要一直花錢看醫生,心裡相當煩惱。某次在醫院候診時,剛好遇到志工和他聊起受傷的事,志工提醒他這是職災,可以向勞保局申請保險給付。阿旭趕緊請同事幫忙送勞保申請,沒想到老闆訓斥了同事一頓,說阿旭是自己不小心摔下來的,不是公司的問題,叫他把阿旭的文件送回去。阿旭想到自己平常努力工作,老闆卻這樣對他,愈想愈不甘願,但老闆不肯幫忙送件,他還能怎麼辦?


▲A字梯(合梯)因輕便、移動性高,是室內高處作業施工經常使用到的工具,但墜落事件時有所聞。圖片來源:unsplash

 

部分勞工在發生職業傷病之後,會遇到雇主以職災的發生是勞工自己不小心為由,不願意在勞保職業災害保險申請書單上幫忙蓋公司大小章,更不願意給付職災補償。當勞工遇到雇主拒絕給予職災補償的時候,建議可先向勞保局提出申請,目前勞保局可以接受職災勞工直接送件申請,勞工可以自己在勞保局的網站上下載給付申請書,以及醫療診斷書與醫師評估與工作相關的資料等,直接郵寄或送件至勞保局申請即可。雖然申請文件上有投保單位證明欄,需要加蓋公司的大小章,但勞工只要在投保單位證明欄內說明公司不願意蓋章即可,後續勞保局將會聯繫公司請其述明理由,勞工不用擔心公司不願意蓋章就不能申請保險給付[1]。

 

▲雇主若不願協助職災保險申請事宜,勞工可直接備妥相關資料送至勞保局,圖片來源:Padai
 

此外,依據勞動基準法第59條的立法精神,我國的職業災害補償制度是採無過失責任制,是要透過這樣的法律制度來保障因工作而遭遇傷害事故、罹患疾病的勞工,能夠有一定的經濟安全以及工作權益。因此,無論傷病的發生是否因勞工的過失,雇主都需要負擔補償責任,勞工也不需要證明是否有無過失。不過,若事故或疾病的發生是因為雇主的過失,勞工可以另外依循民法的規定向雇主請求損害賠償。

 

以阿旭發生的狀況為例,阿旭的雇主若仍不依勞基法第59條給予醫療、原領工資等相關補償,阿旭可向縣市政府的勞工局處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由勞工局處來協助勞資雙方釐清職災補償的法律義務等問題,並協調出補償方案;調解成立,雇主依照雙方達成協議的方案給予補償,若調解不成,勞工得透過提出訴訟來獲得相關補償。勞工若需進行訴訟,勞動部有針對勞工遭遇職業災害的求償提供訴訟扶助以及針對經濟困難者的訴訟期間生活費用扶助[2]。

 


備註:

[1] 詳見:投保單位不願於申請書件中蓋章證明者,被保險人得自行提出申請

[2] 詳見:勞動部勞工法律及生活費用協助

 

 

 

 

 

 
 
 

 

 鄭筑羚


因為對工作的焦慮,開始關注勞動議題。現為職安連線工作人員。

 

 

 

喔炫!51是職安連線嘗試做的新計畫,「喔炫」來自OSH(Occupational Safe and Health),也就是職業安全與健康;51是五一國際勞動節,未來專欄將於每個月第五週的週一刊出。

職災相關補償內容散落於不同的法律之間,專業的門檻橫阻在職災勞工面前,讓勞工不得其門而入。【職災之後觀察筆記】延續「喔炫!51」專欄的精神,拆解職災勞工遭遇的狀況題,希望築起一座橋,跨過職災補償的迷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