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幸福路上
2018.12.31
走在幸福路上
文/鄭筑羚
今年年初上映的動畫「幸福路上」電影,透過一個出在在1970年代的女生小琪,從她的眼睛看台灣從80年代到現在的轉變。由她的記憶折射出來的歷史,不單單只是她的個人生命經驗,還有當時的經濟變遷與社會制度如何影響個人、家庭的生活。
▲《幸福路上》預告,影片來源:幸福路上官網
小琪的父親在冰淇淋工廠工作,小琪的母親偶爾去幼稚園幫忙煮飯,更多的時候是做家庭代工。在那個工業起飛的年代,男人與未婚的女人進入工廠做工,已婚的女人鮮少踏入正式職場,大多呼應政府的「客廳即工廠」口號,在家裡做起簡單的手工,一天賺個一、兩百塊零用錢貼補家用。一家之主的收入幾乎是整個家庭的經濟來源,若是這份收入有什麼差池,影響的將是整家子人的生計。造成收入不穩定有各種原因,但很多時候是因為這個主要收入者發生了職業災害。
小琪父親在工廠跌倒摔斷了腳,小琪的母親雖然擔心先生的傷勢,但更擔心的是沒有辦法這工作的這段期間,整家人是要喝西北風嗎?焦慮的母親將這份憂慮轉向女兒小琪身上,要求她擔起分攤家計的責任,小琪不得不放下對未來生涯的迷惘,速速找到一份工作。在職災之後,小琪前去父親工作的工廠為他收拾個人物品,收到了雇主作為職災補償性質的紅包,打開來一看,不禁哀嘆父親「斷了一隻腿,居然只換來一萬」。而小琪父親傷癒後再也沒有回到原職場,之後只能擔任夜間保全勉以生活。
▲小琪與父親,圖片來源:幸福路上FACEBOOK
小琪父親遇到的狀況,正是社會學者謝國雄從90年代台灣職災者身上所觀察到的處境,他以「人肉市場」來形容台灣的勞動市場,當勞工發生職業傷病之後,雇主只想以錢來解決這件事情,而勞工的各個身體器官都有不同的價錢。勞工的身體僅是雇主用來賺錢的工具,就像其他所有的生產機器一樣,所以一條腿也只有一萬塊。而國家所提供的社會保險亦是同樣邏輯,勞工保險的職災給付依勞工受傷部位來給予補償。這不只反映出職災發生後雇主卸責,也指出了國家不理的殘酷事實。即使台灣從90年代到現在,社會安全制度大幅進展,職災勞工所面臨的困境與小琪一家當時所遭遇到的問題,卻無太多改變。
個案阿志從16歲就開始做搬運工,長期搬重物導致肌肉骨骼疾病,為了養病請假休養,卻被雇主解僱。從那一天起阿志幾乎夜不成眠。這段日子裡,阿志沒有了收入,妻女一邊打工一邊照顧他。一想到女兒為他放棄念大學的夢想,一家人只能靠她們微薄收入和社會福利勉強度日,每每講到此,阿志總是哽咽難言。
對於中低階的白領或藍領勞工、弱勢者家庭來說,當家中主要的收入者因為職業傷病無法工作時,減少收入和長期失業將會對家庭經濟造成嚴重打擊,而這當中有許多勞工更被迫退離原職場或無法再工作。根據勞動部106年《職業災害失能勞工就業狀況關懷調查》,職災失能勞工有1/3退離職場,而目前有工作的勞工,平均11.6個月才恢復工作,且相較於受傷前每周工時減少4.9小時,每月薪資也減少2,329元。從這份資料可以看到,職災勞工的復職之路迢遠,且幾乎每個人的收入與生活都會受到衝擊。
職業災害的發生並不是個人意外或是偶發事件,也非是特定產業才會出現的現象,而是整個社會如何看待職業安全與健康的問題,甚至我們如何看待人的生命與價值。勞工保險局的統計顯示2017年有約五萬多件請領職災保險現金給付。其中死亡給付545件,失能給付有2,488件。若以當年勞保的投保人口為分母,可發現台灣的職災死亡率為每十萬投保人口5.31件,遠高於日本的1.6件(2016年)、英國的0.8件(2015年)、美國的3.6件(2015年),也比除了羅馬尼亞以外的所有歐盟國家還高。
台灣的職災發生率高於其他國家,一方面代表著職業傷病問題不受重視的現實,另一方面,也意謂著無論在事前預防或事後職災勞工的補償與重建上,長期未獲重視及改善,讓許多的勞工家庭落入貧窮困境。職業傷病的發生不是個人運氣不好或是「歹命」,減少職災的關鍵在於觀念轉變與體制改革。唯有從根本翻轉,才能讓每個勞工都走在幸福路上。
鄭筑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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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炫!51是職安連線嘗試做的新計畫,「喔炫」來自OSH(Occupational Safe and Health),也就是職業安全與健康;51是五一國際勞動節,未來專欄將於每個月第五週的週一刊出。
在這個專欄我們將透過書寫,從小說、戲劇、電影與動漫等媒材裡,挖掘日常生活、社會文化裡被當成背景的職安議題,轉化硬綁綁的法條政策和拗口的專有名詞,變成生活中有溫度的人事物,有時候也會來點冷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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