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過勞監察】未受規範的夜間工作損害勞工健康

2024.07.10

 

未受規範的夜間工作損害勞工健康



文/Michelle Jang

 


生產線的夜間工作。圖片來源:韓聯社
 

人權委員會的建議被部會駁回

 

自從 COVID-19 爆發以來,網路消費迅速增加,導致配送和物流勞工的過勞死亡以及惡劣的工作環境(工作場所缺乏或沒有提供保暖和冷氣設備)成為社會問題。針對這一問題,去年十月,韓國國家人權委員會(National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of Korea,以下簡稱人權委員會)分別向國土交通部長和雇傭勞動部長建議改善物流中心勞工的待遇。人權委員會提出了四項建議:①改善火災的發生率及危害程度,②改善應對熱浪和寒流的工作環境,③制定夜間工作規範,④保障休息權利。今年6月3日,相關部會的回應終於公開,他們表示不接受三項建議,部分接受一項建議。

 

人權委員會建議修訂現行的建築法規,該法規放寬生活物流中心的消防設施安裝規定或例外規定;生活物流中心指三種類型的工作場所:①賣家存儲產品並根據消費者訂單包裝和運送產品的物流中心,②在配送過程中收集和分揀產品的物流作業區,③像Coupang這樣直接經營銷售和配送的線上綜合銷售公司的物流中心)。然而,國土交通部不予接受,並且表示:「建築物的用途或使用目的由地方政府決定,不是我們的職責。」此外,當人權委員會建議隨著每年熱浪和寒流的加劇,應修訂法律以便在物流中心安裝提供保暖或冷氣設備時,國土交通部卻推卸了責任說:「這應該由雇傭勞動部主管的《職業安全衛生法》來處理。」對於在熱浪情況下提供每小時休息時間並制定各工作場所的風險評估實施計劃的建議,雇傭勞動部回應說:「在熱浪情況下,健康風險的程度可能因工作環境不同而異,因此很難通過法律統一規定提供休息時間和安裝空調設備。」

 

關於夜間工作,雇傭勞動部重申立場表示:「每個工作場所的工作條件、環境和個人健康狀況等變數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很難統一適用限制和津貼要求。」他們忽視了許多物流中心勞工因過勞而在夜間死亡的現實。唯一被接受的建議是,在現行法律法規中規定休假,以防止過勞死並保障配送工人的休息權利。國土交通部表示:「我們必須在《生活物流產業服務發展法》規定的定型化契約中規範休假和休息權利。」

 


物流中心工作者忙著揀貨。圖片來源:NEWSIS

夜間工作是第二級致癌物

 

夜間工作是指從晚上10點到次日早上6點的工作時間。與長工時一樣,夜間工作也是過勞死的主要原因。夜間工作破壞了勞工24小時的生理節律,增加腦血管疾病、睡眠障礙和消化系統疾病的發生率,並且會加劇健康狀況惡化。2019年,國際癌症研究署(IARC)將夜間工作列為2A類致癌物,亦即第二級致癌物。根據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CDC)的資料,如果一週內有超過三次在午夜至凌晨5點之間工作超過3小時,或持續上夜班超過10年,則風險會大增。國際勞工組織(ILO)公約規定了夜間工作者的定期健檢和後續管理(如不適合夜間工作時的職位變更、工資保留、解僱保護等)。因此,許多歐洲國家對夜間工作有嚴格的事前規定。法國僅在醫療等必要行業允許夜間工作,且要求勞工每週工作超過兩次、每天工作超過三小時,必須經過勞資雙方協議或勞動部門批准。芬蘭只有在三班以上日夜輪班時才允許夜間工作,且在兩班輪班中,勞工只能工作到凌晨1點。英國的夜間工作時間不能超過每天8小時、比利時和挪威也對夜間工作的類型有規定。然而,在韓國,根據現行《勞動基準法》,除了孕婦和未成年人外,只要支付額外工資(夜間工作津貼,為正常工資的50%以上),就允許不受限制的夜間工作。

 

有健康問題的夜間工作者比例增加

 

根據雇傭勞動部2022年進行的勞工健康檢查報告(分析),2022年夜間工作者相關疾病的盛行率為19.7%,比2018年增加了約5%。盛行率是指出現疾病症狀並需要後續追蹤的夜間工作者比例(出現夜間工作症狀的勞工)。經過證實,2022年接受健康檢查的夜間工作者中,出現症狀的勞工為233,022人,比2018年的163,957人增加了42%。在同一期間,由於罹病風險需要後續追蹤觀察的人數增加了24%,達到445,653人。

 

另一方面,夜間工作者的總數從1,085,856人增加到1,183,883人,增長了9%(約10萬人)。有症狀的夜間工作者比例也從2018年的15%增加到2022年的19.7%,成長了4.7%。與接受健康檢查的夜間工作者增加率相比,有症狀和需要後續追蹤的勞工增加率明顯增加。除了2020年因新冠疫情導致健康檢查未能正常進行外,這一趨勢在過去五年(2018年至2022年)一直普遍存在。

 

接受健康檢查的夜間工作者數量增加方面,健康和社會福利服務業處於領先地位(接受夜間工作特殊健檢的人數增加,以健康和社會福利服務業佔多數)。2022年,該行業接受健康檢查的夜間工作者數量為252,598人,比2018年增加了20%。交通運輸業也增加了19.5%,達到122,480人。傳統上,製造業是夜間工作最多的行業,但2022年接受健康檢查的製造業夜間工作者人數為496,485人,比2018年減少了246人。值得注意的是,出現夜間工作症狀的勞工,數量增幅最大的是製造業,但接受健康檢查的夜間工作者的人數並未顯著增加。製造業出現夜間工作症狀的人數,從2018年的55,158人增加到四年後的78,393人,成長了42%(23,235人)。在健康和社會福利服務業中,接受健康檢查的夜間工作者數量顯著增加,出現夜間工作者症狀的數量也比四年前成長了70%(16,399人),達到39,721人。這似乎反映了製造業和健康與社會福利服務等行業中,老年的勞工比例增加,以及健康檢查後續追蹤未能得到妥善實施的職場狀況。

 

我們需要制定夜間工作規範來保護勞工

 

如果因社會需要而不得不進行夜間工作,那麼必須制定夜間工作規範來保護勞工的健康。這些規範已經包含在國際勞工組織《第171號夜間工作公約》中,但韓國尚未簽署此公約,許多歐洲國家已經根據該公約積極規範夜間工作。在韓國,民間社會組織提議在《勞動基準法》中新增與夜間工作規範相關的條款,例如限制連續夜間工作、限制每月夜間工作天數、給予夜間工作者休息和休假的權利、夜間工作時必須配置適當或最低人數的勞工,以及禁止一人夜間工作,但在政治圈內的討論仍然不足。

 

然而,政府正在推行鼓勵夜間工作的彈性工作時間政策,並試圖推動加班制度改弦易轍,以按月、季、半年和年度為基礎進行加班時間管理。此外,最近根據最高法院的判決,在計算每週加班時間時,超過法定工作時間(每週40小時)的剩餘時間應視為加班時間,行政解釋作出修改,允許勞工每天工作最多21.5小時(不包括休息時間)。如果政府的政策變革得以實施,顯然夜間工作和長工時導致的過勞死問題將更加嚴重。政府必須正視的事實是,未受規範的夜間工作和長工時已經悄悄地在破壞無數勞工的健康。

 

(作者Michelle Jang為韓國勞動安全保健研究所成員)

 

原文載於亞洲過勞監察 KWA


 

 










亞洲過勞監察(KWA)是一個分享過勞過勞死資訊的非營利平台。KWA 的前身東亞過勞死觀察 (KWEA) 由來自亞洲不同國家的非營利組織於 2020 年成立,其中包括韓國的韓國勞動安全保健研究所 (KILSH)台灣的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Taiwan OSH Link)日本的POSSE ,2023 年加入印尼Sedane 勞動力資源中心(LIPS)更名為亞洲過勞監察。


本專欄中文版將於每個月10日刊出,每個月分別輪流由韓國、台灣、日本、印尼報告各國國內處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