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過勞監察】2021年過勞問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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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數據
本文數據統計期間,自2021年1月起到12月止;文中的過勞個案,引自諸如僱傭與勞動部2022年三月出版的《2021年工傷意外事故》,以及韓國國會議員龍慧仁辦公室發布的新聞資料[1]。至於過勞自殺,則是援引自《2022自殺防治白皮書》(2020年自殺個案分析),《2021心理解剖檢視報告》,以及同樣由龍慧仁國會辦公室發布的資料[2]。政府官方針對職場意外的分析報告,2021年最新的統計尚未出爐(預計會在次年下半年出版),也因此,本文無法根據產業或企業規模進行分析,只能簡單列出重點。 二、過勞
2021年,韓國國內有1,168人因罹患腦心血管疾病而獲得職災補償,其中509人不幸喪生。這是職災死亡個案中,所佔比例最高的死因,跟2020年相比,年增9.9個百分點。
圖一,2021年職業病死亡原因
根據龍慧仁提供的資料,2021年有565人因為過勞死亡,其中包括30名公務員、6名軍職人員,20名漁船工人,以及509名獲職災保險補償的勞工。跟2020年497名過勞死亡人數相比,增加了13.7個百分點;獲得職災保險補償的勞工,從463人增加到509人,年增9.9個百分點,公務員從18人增加到30人,年增66.7個百分點,漁船工人從10人增加到20人,年增一倍。
表一 資料來源:由基本收入黨籍國會議員龍慧仁辦公室、勞工補償與福祉公團、人事革新處、國防部、教師年金組織、水產業協同組合中央會有限公司提供。
僱傭與勞動部的統計數據僅止於獲得職災保險補償的勞工人數,因此本文的分析資料,還加上分別來自人事革新處(公務員)、國防部(軍職人員)、教師年金組織(私校教師),以及水產業協同組合中央會有限公司(漁船工人)的資料,畢竟這些人並無資格申請職災補償。不過本文推測,上述數字並未包括未參加職災保險的個人自營作業者;數字也不包括獨特就業類型勞工,例如物流配送員與平台工作者,這些人同樣未獲職災保險保障 [3]。 三、過勞自殺
根據龍慧仁辦公室的資料,2021年有88名申請職災補償的個案獲核可。不過總共有158名個案申請補償,獲得補償的比率達55.7%。跟2020年相較,當年有87名個案申請、61名獲核可,2021年的申請案數與核可案數,都有顯著的增加。除此之外,2021年總共有114人因與工作相關的原因自殺,最後獲得補償,其中包括10名公務員與16名軍職人員。
表二 資料來源:基本收入黨籍國會議員龍慧仁辦公室、勞工補償與福祉公團、人事革新處、國防部、教師年金組織提供。
因為工作相關原因選擇輕生的實際人數,跟報告所揭露的數字,很有可能遠遠高出一大截。根據《2022自殺防治白皮書》(2020年自殺個案分析),2020年全國自殺總人數1萬2,776人當中,有492人(佔3.9%),被歸類為「原因與職場或工作相關」。2020年有87名自殺個案獲補償(其中有61人獲職災保險補償),可以推測即使警政署認定自殺原因與工作有關,但還是有很多自殺個案並未申請職災補償,抑或是申請補償卻未獲核可。2020年統計有492人因「工作問題」自殺,數字也可能遭到低估。警政署在認定自殺死因時,只能選擇一種最具代表性的原因。如果「工作問題」並非單一可能原因,但可能是觸發個案選擇自殺的關鍵動機,最後還是可能沒有被認定在內。
根據《2021心理解剖檢視報告》,2015年到2021年的801名自殺個案中,有59.2%的自殺動機是死前遭遇與工作相關的壓力。工作壓力是排名第三的壓力來源,僅次於家庭關係(60.4%)與財務問題(59.8%)。 四、結論
2021年有1,168人因為罹患腦心血管疾病而獲得勞工職災補償,有509人罹病後死亡。共有565人因過勞獲職災補償,包括30名公務員、6名軍職人員,以及20名漁船工人。同年,有88名自殺個案,最終獲得勞工職災保險補償。韓國過勞死亡與過勞自殺獲補償的數字不斷上升,這是因為社會關注過勞死亡與過勞自殺的力道增加,還有與工作相關的疾病認定過程,也逐步改善。不過還是有充分理由擔心,這些個案數字都被低估。除此之外,尹錫悅總統領導的政府,推動各種措施試圖放寬每周52小時工時上限,對勞工的處境也會越來越危險。此時此刻,更該做的是降低工時與加強工作的穩定性。 ---- [1]https://www.basicincomeparty.kr/news/briefing?mod=document&uid=1623 [2]https://www.basicincomeparty.kr/news/briefing?mod=document&uid=1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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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
一、2021年過勞職災補償案件情形
2021年因職業導致腦心血管疾病而提出申請職災補償的共有150件,經勞保局核定通過者共47件,核定通過率為31.33%。以疾病的嚴重程度來看,傷病給付的申請案件為57件,通過21件,核定通過率為36.84%;達到失能程度的申請案件為19件,通過12件,核定通過率為63.16%;申請死亡給付的案件數則有74件,通過僅14件,核定通過率僅18.92%,與往年經驗相近,死亡案件的通過率最低,可能因勞工死亡後更難以舉證工作狀況有關。
在職業引起精神疾病方面,去年共有18件申請案,經勞保局通過核發職災補償共10件,核定通過率為55.56%,其中傷病案件數最多,失能次之,最後是死亡案件。依疾病嚴重程度來看,傷病給付的申請共有11件,通過7件,核定通過率為63.64%;失能給付申請數為7件,通過3件,核定通過率為42.86%,死亡給付則無人申請。
表一:2021過勞相關疾病案件
二、過勞職災補償案件歷年之趨勢情形
觀察近十年來職業促發腦心血管疾病的職災補償案件趨勢,申請勞保職災給付的案件數與通過案件數在2012年最高,分別達到384件與92件,之後幾年則略有起伏。到2021年時,不論是在申請案件數或是核定通過件數上,都是10年來最低,可能與Covid 19疫情影響有關。由於去年5月中至7月底,約有2個半月的時間,因疫情升溫至三級警戒,許多餐飲娛樂服務業無法提供內用或暫停營業,多數工作者皆受影響,除醫護或清潔人員等因應疫情的特定工作者外,許多勞工的工時都大幅下降。
表二:職業促發腦心血管疾病歷年統計趨勢 資料來源:勞保統計年報
圖一:職業促發腦心血管疾病歷年趨勢圖
表三:精神疾病歷年統計趨勢 資料來源:勞保統計年報
圖二:職業精神疾病歷年趨勢圖 三、年度情形分析
回顧2021年的職場過勞問題,不論是在腦心血管疾病或是精神疾病上,申請職災補償的數字明顯降低。若觀察近五年的台灣工時變化,自2017年開始至2020年皆無明顯變化,但去年在疫情的衝擊下,年總工時明顯下降,平均較去年共減少約20小時。值得注意的是,在加班工時部分卻未減反增,這可能也與疫情造成短暫停工,但在疫情舒緩時需密集趕工以彌補進度有關。
表四:受僱員工年總工時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統計查詢網
去年職業促發腦心血管疾病通過職災補償認定共47件,行業分布情形如下:支援服務業18件、製造業8件、運輸倉儲業6件、營造業4件、批發及零售業3件、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3件、其他服務業2件、農林漁牧業1件、住宅及餐飲業1件、不動產業1件。顯示過勞問題仍以支援服務業最為嚴重,主要是保全人員為大宗,其次是製造業、運輸倉儲業,上述三個行業的案件數占全部的68%,
相較於腦心血管疾病,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在職業性精神疾病的補償案件數上,就呈現相當顯著的危害情況,去年共10件通過職災補償認定的案件中,就有4件是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佔了40%。但進一步分析,歷年職業性精神疾病的補償案件數中,製造業雖佔27.66%,但以從業人口來看,製造業人數佔全體勞保人數的比例為29.63%,與補償人數占比相當;而歷年職業性精神疾病的補償案件中,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的占比高達17.02%,但其從業人數卻僅佔全體勞保人數5.33%,顯示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在精神疾病問題上相當嚴重。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在新冠肺炎的疫情下,也使特定工作者的過勞風險增加,如首當其衝的防疫人員、清潔人員,以及醫護人員等,台北市一家醫院在2021年11月底至12月底,短短一個月內就傳出有3名護理師發生腦心血管疾病,其中有2人死亡、1人住院醫治。此外,政府針對疫情規劃紓困方案,如勞工紓困貸款就有一百多萬人申請,由於短時間內要審核完成,這也讓許多銀行的員工需加班來受理、審核資料。然而這些風險在上述的統計數字中皆未能呈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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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日本過勞現況報告 文/POSSE 日本厚生勞動省今年六月公布一份年度調查報告,內容是過勞死還有超時工作引發的相關疾病。總體趨勢並無太大改變。勞工因為罹患心理疾病後,申請職災補償的人數持續增加,但是申請後獲政府認定,身心疾病的成因確實與工作相關,且最終獲得補償的人數,不論是個案數目或是百分比,卻是不斷下滑。 下表是過去5年的統計數字。要特別注意的是,日本的會計年度(FY)是每年的四月到隔年的三月。
整體來看,申請職災補償的勞工人數,從2020年的2,835人增加到2021年的3,099人。但政府卻只核准其中801名個案與工作相關,核准率只有26%,比2020年的28%還低。
我們首先來看看與腦/心血管疾病相關的案件。從人口統計學的角度來說,50多歲的年齡層獲准的比例最高,達39%(67名個案),其次是40多歲的年齡層,核准率32%(55名個案),接著是60多歲的年齡層(21%、36名個案)。相較之下,20多歲的年齡層只有5名個案獲核准,30歲到39歲也只有9名個案。由此可知,腦/心血管疾病個案通常發生在中年族群勞工身上。
在就業情況方面,89%(153名個案)是不定期契約勞工,其次是臨時、定期契約勞工(5%、8名個案),接著是派遣工(1%、2名個案)與兼職工人(1%、2名個案)。在所有產業當中,運輸業所占比例最高,達34%(59名個案),其次是製造業(13%、23名個案),接著是批發/零售業的13%(22名個案)。
探討心理疾病相關的個案,我們可以發現,40多歲的勞工申請獲准職災補償的比例最高,達32%(200名個案),20多歲與30多歲的年輕勞工,罹患各種心理疾病的比例,比罹患腦/心血管疾病的比例更高。20到29歲的勞工比例佔第二,有24%(153名個案),再其次是30多歲的勞工(23%、145名個案)。編按:20到29歲勞工罹患腦/心血管疾病的核准案件僅11件,為全年齡層最低,佔2.1%;30到39歲有33件為次低,佔6.3%;其他依序為40至49歲140件,佔26.7%,60歲以上152件,佔28.9%,50至59歲最多,共189件,佔36.0%。
從勞動狀態來看,與公司簽訂不定期契約的勞工,所受影響最大,有83%(521名個案),其次是兼職勞工,有10%(62名個案),臨時契約工則有4%(24名個案)。由此可知,心理問題不只存在於全職、永久僱用的勞工當中,也可見於臨時契約工,這不難理解,畢竟心理疾病可能因為各種工作場所問題引發而來,例如職權騷擾,並不僅僅侷限於過勞因素。
再從產業類別來看,社會福利產業的勞工罹患心理疾病的比例最高,達23%(142名個案),接著是製造業(17%、106名個案)和批發/零售業(12%、67名個案)。
報告中也探討每一名認定為職業性精神疾病的個案,其中最主要的原因為職權騷擾,包括主管在身體與心理層面的霸凌。在所有心理疾病申請職災補償的個案中,佔20%(125名個案),接著是工作量的變動,達11%(71名個案),經歷或目睹悲劇意外則有10%(66名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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