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過勞監察】正義女神難以承受之重,如何正義?

2022.08.10

正義女神難以承受之重,如何正義?

 

文/黃怡翎

 

司法人員過勞問題多年來一直是司法改革議題的重點之一,2017年就曾發生過一名鮑姓法官開庭到一半,因腦中風而當庭昏倒送醫急救,據他的同事表示,鮑法官工作負責盡責,過去還曾獲頒「辦案績效優良法官」,因近年法院的分案超量,他常常為此加班至深夜。不僅法院負荷量大,在檢察體系中也一樣沉重,2019年也發生地檢署的資深錄事人員,因工作繁重,又遇上離婚卻難請假,導致身心俱疲,最後輕生身亡。司法人力不足不僅導致從業人員過勞,也影響了司法案件的調查及審理品質。

 

司法人員過勞問題多年來一直是司法改革議題的重點之一。圖片來源:司法院

 

法官養成年限長,趕不上離退速度

 

司法院在今年5月的例行記者會上指出,全國各審級法院一年新收案件超過350萬件,全國共有2,127位法官,平均每人一年要處理1,646件案。為確保人民權益,案件無法拖延太久審理,許多案件錯綜複雜需抽絲剝繭釐清案情,才能維護司法的公平正義,因此,法官必須在有限的時間內完成所有工作,實際工時相當驚人。

 

司法院曾經在2007年公布「司法院法官工作時數調查研究報告」,以台北、桃園地方法院為樣本,統計結果發現,法官平均每周工作時數約60小時,且有六成以上的工作日工時大於8小時,也就是說工作日中有6成以上需要加班。此外,深夜工作的情形也相當普遍,多數法官認為需要加班的原因是案件量過大。

 

調查也指出法官工作項目佔工時比例情形,有超過7成的時間用於審判工作,包括「撰寫」佔總工時38.2%居冠,其次為「閱卷」19.8%、「開庭」15.4%。其他時間佔比之工作項目則包含「會議研習」5.1%、「公文批示聯繫」4.9%、「資料蒐集」3.2%、「討論與思考」3.1%、「審核」2.7%、「審閱」1.7%、「行政事務」1.6%、「評議」1.4%、「勘驗」1.2%、「值班」1%,以及其他0.7%,如指導學習司法官、拍賣等。

 

雖然近年並未再進行法官工時調查,但法官的負荷並未緩解。根據《司法統計年報》,以最基層的地方法院案件量來看,2020年共受理3,512,989案件,其中舊案239,824件,新收案件3,273,165件,案件量龐大。民事事件平均每一法官每月辦結案件數達74.36件,與2015年每一法官每月辦結案件數65.65件相比,每月辦結案件增加快了9件,增幅達13.3%。刑事案件則是平均每一法官每月辦結案件數58.92件,與2015年60.35件相比,雖每月約有減少1.4件,但再對照終結案件平均所需日數,2020年每一案件需要85.46天,比2016年所需66.52天,每案所耗費時間增加了約19天。 



 

司法院人事處表示,一名法官的養成至少需要十幾年,包含大學4年,畢業後參加司法特考,完成考試接受訓練到結訓分發大約2年半,分發後經過5年「候補法官」的培訓,成績考核合格成為「試署法官」,再經約1年的訓練,經考核合格才能成為「實任法官」,因此新進法官的人數,經常趕不上每年約50人左右的離職或退休速度。

 

檢察體系人力成長不及案件成長量

 

在檢察體系中也同樣面臨人力不足的問題,今年5月,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召開「減輕司法負擔、提升司法品質」研討會,便指出台灣地檢署檢察官平均每月新收偵查案件有36件,與日本平均9件相比,竟為日本的4倍,若再加上執行案件及其他案件(如相驗等),台灣檢察官每月新收案件更高達155件。

 

根據《法務部統計年報》,2020年地檢署新收案件總計就有217萬件,偵查終結案件平均每件所需日數為53.49天。相較於2015年新收案件201萬件,偵查終結案件平均每件所需日數為50.62天,案件總增加約16萬件,增幅為7.8%。但對比檢查官人力情形,2020年檢察官人員數共1,178人,2015年人數1161人,五年來僅增加17人,增幅僅1.46%,遠比不上案件量的增幅。

 

法務部也在2020年時向立法院提出「我國檢察機關人力配置與工作負荷」專案報告,指出工作負荷過重的原因包括:檢察機關人力補充速度,比不上案件的成長,近十年的檢察機關的各項人力,除了書記官平均人力成長1.03%,其餘檢察官、檢察事務官、觀護人室、書記官、法警皆未成長超過1%,甚至是錄事人數還呈負成長,為-0.49,但案件量卻每年平均成長1.27%。檢察機關的輔助人力,也未達到法定員額配比(參考下表),此外,檢察機關業務也持續新增。


 

過勞的司法體系,嚴重影響司法品質與民眾權益

 

法院及檢察署案件量大,不僅法官、檢察官過勞,也連帶使得書記官、法官助理及法警整體過勞,更將影響司法案件的品質。2010年就曾發生過陳姓法官因案件宣示判決日當天尚未完成判決書,因此僅先完成判決主文,判決理由則複製其他不相關案件理由,以使其案件在審判資訊系統中不會顯示為延遲案件,再趁之後加班趕工完成判決。未料因未向其書記官說明,致使書記官將錯誤判決書寄發給兩造當事人。

 

因案件延遲,導致遭懲處的法官及檢察官案例屢見不鮮。2021年也被揭露一起檢察官因案件偵辦做不完,但地檢署有案件3個月必須至少進行一次偵查作為的規定,竟偽造開庭紀錄,以規避法務部考核。此案揭發後,媒體也曝光該檢察官的臉書貼文,發現他有多次透露出案量過大的壓力,包括因趕結案,而錯過與母親生前的最後一面,以及賣命加班的情況等。

 

當正義女神還須背負難以負荷的重量時,手上的天秤是否還能平衡的給予公平審判?圖片來源:wikiwand

 

正義與司法的女神朱斯提提亞,用布條蒙著眼睛抑或緊閉雙眼,一手持天秤,一手持寶劍,象徵的以平等客觀、一視同仁的精神,提出公平的審判,並給予罪惡帶來制裁。但是當正義女神還須背負難以負荷的重量時,手上的天秤是否還能平衡的給予公平審判?

 

(作者黃怡翎為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



原文載於東亞過勞監察 KW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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