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過勞監察】低薪與不穩定就業,勞工被迫值夜班增添致癌風險

2021.11.10

低薪與不穩定就業,勞工被迫值夜班增添致癌風險

 

   

文/金多妍(Kim Da-yeon);譯/何哲欣



夜間工作,是勞工為求謀生不得不的選擇


南韓一家平面媒體在2020年,針對負責夜班與夜間業務的國內勞工進行調查,結果顯示,有近半數(44.8%)實際上在夜間工作的勞工表示,他們在夜間工作的原因是,「如果不在夜間工作,他們可能活不下去」[1]。另一方面,有73.5%的勞工表示,因為自己必須在夜間工作,導致自己在家庭關係、日常生活中遇到困難,例如健康問題(57.4%)、與家人不睦或疏離(12.6%)、缺乏休閒時間(22.4%),以及越來越少社交網絡聯繫(7.7%)。

酷澎(coupang)是南韓最知名的物流公司,據估計旗下雇用超過4萬名員工,包括日班勞工。最近也有一份針對酷澎員工的調查報告指出[2],82%的晚班勞工(從下午4點或6點工作到隔天凌晨2點或4點)與大夜班勞工(從晚上10點工作到隔天早上7點)表示,他們選擇在夜間工作是因為「經濟上的考量」。根據南韓的《勞基法》,勞工若在夜間工作(夜間指的是晚上10點到隔天早上6點),工資必須是原本的1.5倍。

 

特別的是,就酷澎的狀況來看,勞工很難爭取不定期契約或長期契約,很多日班或是短期契約工都未獲長期僱用保證。他們的工作不穩定,因此被迫必須選擇夜班工作,即使很可能因此過勞。但即便如此,他們所賺取的卻只是基本工資層級的待遇,而這樣的薪資,對比這些需要耗費大量體力的工作,待遇實在太低了。過去一年內,酷澎公司發生三起過勞死的案例,罹難的都是夜班勞工。如果再把酷澎的外送員過勞死案例納入,從2020年3月到2021年3月期間死亡的8名員工,有7名是夜班勞工。

 

酷澎2020年發生多起物流人員過勞死事件,物流人員工會呼籲政府應進行特殊勞檢。圖片來源:MSN

 

如何規範南韓的夜間工作

 

南韓的夜間工作幾乎無法可管。根據《勞基法》第70條規定,「禁止夜間與假日工作」,僅僅只規定禁止孕婦或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在夜間或假日工作,但是若能提出雙方都同意的證明文件,或是提出明確申請,還是有可能獲得僱傭與勞動部長同意,所以實際上,法律形同具文。從勞工的角度來看,不論男女,勞工為了被僱用,也只能被迫接受公司的勞動條件。

 

若再考量到現實狀況,純粹出於自發性的「同意」根本就不可能,這樣的條文規定,實際上似乎也只有形式的效果。除此之外,職業安全衛生法人機構曾針對輪班勞工的安全措施與健康管理規定提出建議,但也只建議「最好能減少勞工固定或長期的夜間工作,避免連續三天輪值夜班,或是長期都上夜班」[3]

 

儘管《勞基法》有例外的情況可供申請,不過《韓國職業安全衛生法》基本上還是禁止製造、進口、轉讓、提供或使用「公認會導致職業癌症、尤其會對勞工健康有害的物質」。夜間工作雖非化學物質,但還是被歸類在2A類致癌物[4]。只是即便夜間工作會因擾亂生物節奏而引發癌症,但外界還是不認為夜間工作是這樣具備高度風險的勞動形式。

 

必須規範持續性的夜間工作

 

現實社會裡,政府只關心正式就業率的提升,不顧勞工工作品質,在這樣的情況下,也難怪政府會認為夜間工作是增加勞工的工作機會,更是企業強化競爭力與爭取更多利潤的工具之一。

 

因為缺乏針對勞工生理與心理健康的管理規範,再加上低薪資與工作不穩定,勞工無可避免必須選擇夜間工作。9月16日,全國中小企業與創業委員會,和產業通商資源部決定,開始檢視《物流業發展法》相關修法。修法內容包括允許大型商場的清晨物流業務,因為現行法律規定,實體店的營業與線上的訂貨配送,都禁止在半夜(凌晨12點到早上10點)進行。一名大型商場的高層對修法樂觀其成,他說,「如果我們能以實體店為基礎,在清早實行配送服務,我們就能夠扭轉食物的外送市場,這在過去一向是酷澎與其他物流公司獨佔的領域」[5]

 南韓知名賣場E-Mart實體店後的物流中心。圖片來源:etnews.com

 

零售業不斷游說政府希望能盡快提出修法並通過[6]。但是如果修法通過,從事夜間工作的勞工將倍增。與此同時,夜間工作近來在南韓國內是眾所矚目的焦點議題。10月12日,南韓國會環境與勞工委員會考察僱傭與勞動部所屬機關時,眾議員姜恩美(Kang Eun-mi)宣布,她將提案禁止勞工夜間工作,因為這會嚴重導致勞工過勞死。

 

去年10月,酷澎旗下員工張德俊(Deok-Jun Jang),因為每周平均在夜間工作62小時又10分鐘,每天平均要搬運470公斤的重物,結果在某天猝死。他死後,家屬持續要求立法採取管理措施,避免再有酷澎勞工過勞死,並制定夜間工作管理法。民間社團與學者也不斷喊話,認為有必要規範夜間工作。儘管在討論此議題時,不免會摻雜其他因素,例如工作的數量與勞工的總薪資,但是修法最重要的價值,應該是要讓人們更能享受人生,擁有更好的身心生活品質。

 

要解決夜間工作的問題有賴大家廣泛思考,但是總體架構應該要以此一價值為中心,為勞工帶來改變。

 

(作者金多妍任職於韓國勞動安全保健研究所;譯者何哲欣為職安連線會員)



原文載於東亞過勞監察 KWEA

 

[1] 引自《首爾新聞》2020年11月30日的報導,「為了謀生……勞工選擇更多夜班工作 https://tinyurl.com/ygr3a5gt

[2] 探討酷澎外送員的工作環境與健康(酷澎物流研究團隊)

[3] 職業安全衛生法人機構,2016,教育媒體-1023 輪班工人健康管理計劃

[4]【譯注】國際癌症研究署(IARC)將致癌物質,依其危險程度,分為4類:

第1類致癌物:對人體有明確致癌性的物質或混合物。

第2A類致癌物:在動物實驗中發現充分致癌證據,理論上對人體也有致癌可能的物質或混合物。

第2B類致癌物:在動物實驗中發現致癌但證據尚不充分,對人體的致癌性證據有限,人體致癌可能性較低的物質或混合物。

第3類致癌物:動物致癌性證據不充分或有限,人體致癌性證據不充分的物質或混合物或有充分的實驗性證據和充分的理論機理表明其對動物有致癌性。

第4類致癌物:缺乏充足證據支持其致癌性,對人體可能沒有致癌性的物質。

[5]即便大賣場也允許清晨的物流作業…執政黨已發布鬆綁計畫」  https://tinyurl.com/ygd57g2f

[6] 「我不期待這種工作…『酷澎式的深夜工作』毫無健康管理」  https://tinyurl.com/yeot2qg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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