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過勞監察】8%的奇蹟:過勞自殺案件罕見在行政法院獲勝訴

2021.03.10

8%的奇蹟:過勞自殺案件罕見在行政法院獲勝訴

 

文/黃怡翎

  

在D國際物流公司已任職13年半的芸芸(化名),一如既往地孤獨一人在公司加班到凌晨四點多,打了下班卡後,便走向大門外的走道,沉思了約一個鐘頭,突然起身翻過120公分高的圍牆,從11樓墜下,結束了她不到40歲的人生,這是從大樓監視錄影器中看到她最後身影。

 

8個月後,與職安連線時常合作的黃律師與我們團體聯繫,希望可以共同協助芸芸的父母親。我們進一步了解事件的經過,芸芸2003年進入公司,工作表現優異,從擔任秘書開始一路升遷,2013年接任客服部經理,負責確保從台灣出口的貨品能順利到達全球的運送點。 

 

她每天早上9點半上班,經常都加班到晚上10點多下班,尤其只要到了星期五,更會進入加班地獄,常常要跨日工作到周六的凌晨,甚至還有到天亮才下班的紀錄。近幾年來,她的人生只剩下工作,無力出門應付社交或休閒生活,她已被工作壓垮,從芸芸留下的筆記本中可以看到:

 

「活在地獄裡每天都吃不下睡不著,對不起所有人,對不起底下員工」

「也許我該馬上離職,但沒人可接,我又做的很不好,讓大家都辛苦,罪惡感」

「我累了,真的好累,看不出來我要瘋了嗎?沒人可救我對吧…」

「想念曾經開心的自己,現在的自己只有用瘋子來形容,沒人可救我是嗎?是的,因為妳是主管,妳要扛下一切」

「我若不能去上班,請打電話給公司,公司電話是OOO」

 

令人感到諷刺的是,她在人生最後一刻所留下的文字,竟還在掛念若無法去上班,要趕快通知公司。

 

嚴苛的職業病認定標準

 

芸芸的父母向勞保局申請職災補償,勞保局審查結果卻以「本案無具體工作壓力事件,個案加班工時未達認定標準」、「個案工作能力強,自我要求高,其加班時數並未超過標準,公司對其看重,並一直升遷,高階主管自然負責較重」、「個案並沒有具體工作壓力事件,其超時工作、人力不足等在工作心理負荷的強度僅屬中度,未達強度,不符合認定標準」等理由,駁回了職災的申請,家屬再向勞保局申請爭議審議,一樣被駁回。

 

我們對這樣的結果並不服氣,繼續尋找其他的證據。我們向家屬借來芸芸的手機,從她的電子信箱中發現,她每天都收到超過700封的信件需要處理,在她過世的前一天,甚至收到高達1,154封公務郵件,我們附上這些工作壓力證據資料,繼續向勞動部提出訴願,但遺憾的是,還是遭到駁回。

 

8%的奇蹟,罕見的行政訴訟判決結果

 

家屬最終只能到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事實上沒有人有把握能在行政法院上得到有利的結果,畢竟行政訴訟是對政府的行政處分有異議而提出的救濟,歷年來人民勝訴率非常的低,以2019年高等行政法院的統計來看,共受理了3,470件行政訴訟案件,獲得勝訴的卻只有291件,勝訴率僅8%。因此也有許多人都戲稱行政法院為「駁回法院」,因為幾乎所有的案子都會遭到駁回。

 

芸芸的案件經過約1年的審理,判決出爐,結果竟出乎意料的得到了勝利,法院要求勞保局應將先前的訴願決定予以撤銷,重新進行是否為職業病的認定。法官引述芸芸的前同事證詞表示:「客服部長期以來都是公司離職率最高的部門,曾有最高達到70%的離職率,因為該部門員工須長時間的加班,新人很難留下來」、「芸芸是很有責任感的人,她怕新人待不久,所以常把工作攬在自己身上,因此長期以來工作壓力都很大」,加上每日郵件量等證據,並推算芸芸過世前一個月的加班工時達到118小時,認為勞保局主張「無具體工作壓力」的判斷具有瑕疵。因此勞保局在做為被告的一方敗訴後,重新審理芸芸的案件,改認定其為職業災害,核發職災給付。

 

▲芸芸的案件在行政法院獲得勝訴,勞保局在敗訴後也重新審理該案,最後認定其為職業災害,核發職災給付。

 

事實上,芸芸的案件並非只是單一個案,隨著現代工作型態改變,職場環境愈趨複雜化,來自工作的壓力也越來越重,更以各種不同方式出現在工作環境中,甚至進一步影響勞工的身心健康。工作壓力除了導致近年來廣為大家所知的「過勞死」問題外,亦可能引起憂鬱症等精神疾病,成為職場上新興卻也難解的職業病問題。台灣在2009年訂定《工作相關心理壓力事件引起精神疾病認定參考指引》,正式將精神疾病納入職業病補償的範圍,但到2020年底11年來卻僅有47件通過職業病的認定,其中自殺死亡通過認定的案件數更僅有7件,足見精神疾病要通過職業病認定的困難重重,且審查機關的態度仍舊相當保守。

 

此次行政訴訟的判決結果,罕見的得到了勝訴,法院判決表示:「職災補償保險給付目的,非在尋找加害人令其承擔責任,而係在職災發生時提供勞動者或其家屬生活保障為主要目的,因此工作壓力罹患精神疾病而自殺,其因果關係之判斷應較寬鬆,以符合上開立法目的。」判決內容更指出勞保局以「芸芸工作能力強,自我要求高」、「個案並沒有具體的工作壓力事件」、「公司對其看重,並一直升遷,高階主管自然負責較重」等評價來影響評量結果恐未妥適。顯示法官也認為行政機關對精神疾病的職災認定過於保守,應多加站在勞工保護的角度思考。法院不僅罕見地判決告官的人民勝訴,更採取了進步的見解,極具示範意義,並將打破了長期保守的職業病認定態度,讓社會大眾能更加關注職場負荷的問題。

 

 (作者黃怡翎為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

 


原文載於東亞過勞監察 KWEA

 


*珍惜生命,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再給自己一次機會。若需諮商或協助可撥打衛生福利部安心專線0800-788-995,提供24小時免費心理諮詢服務,或撥打生命線1995及張老師1980,亦可提供適當的心理支持

 

 













 

東亞過勞監察(Karoshi Watch in East Asia, KWEA)由來自三個不同國家的非營利組織,包括韓國勞動安全保健研究所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日本POSSE,共同建立資訊分享的平台,監督韓國、台灣、日本三個國家的超時工作與過勞死問題,共同推動制度與政策的改革,改善東亞勞工愈趨嚴重的職場健康問題。

本專欄中文版將於每個月10日刊出,每個月分別輪流由韓國、台灣、日本報告各國國內處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