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修惡 增加勞工健康風險

2017.12.15

行政院堅持勞基法修法,卻曾全面性地說明修法理由與對勞工健康的影響,引起極大爭議。圖為2017年11月9日勞工團體於行政院前抗議修法。

圖片來源: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



文/黃怡翎

日前由行政院主導修法的勞基法修法草案,在立法院衛環、經濟聯席委員會以優勢人數強行通過初審,引起社會爭議。根據中研院社會所林宗弘副研究員進行的研究調查分析指出,自從一例一休上路後,對台灣勞動市場的影響包括:整體平均薪資上升、薪資成長率較去年及前年增加、失業率下降。此外,再根據中研院社會所執行的社會意向調查顯示,一例一休頒布以來,88%的受訪民眾工資與工時未受影響,剩下受影響的民眾亦包括平均工資提升、工時減少等正面影響。相關研究在在顯示一例一休相關實施後,對整體勞動環境呈現正面的結果。在此背景下,行政院為何再次提出修法、修法後對勞工的影響等,政府機關從未提出合理且全面性的說明,亦是此次修法的最大爭議所在。  

台灣近年來過勞問題嚴重,依勞保局統計資料顯示,平均不到五天就有一名勞工因過勞而發病,工時的制度是影響過勞問題最大的關鍵,因此,針對此次的勞基法修法爭議,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與台大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的陳保中所長合作,在許多公共衛生、健康政策、職業醫學夥伴的共同努力下,根據20多篇研究撰寫了「勞基法修法勞工健康風險評估報告」。依據國際針對工時與健康的相關研究,整理修法後對勞工健康風險的衝擊,報告摘錄如下。

修正勞基法第34條:輪班間距縮短為8小時  


在輪班間隔與健康的影響方面,共整理出11份相關研究發現,在輪班間隔未達11小時(快速輪班)的工作形態下,勞工將增加過勞、肌肉骨骼疾病、睡眠與疲倦問題及工作、家庭失衡等相關身心健康問題風險,同時也會提高請病假和工作事故發生的機率。其中一份2014年台灣的研究報告更指出,在睡眠不足6小時的情況下,罹患冠心病及急性心肌梗塞的風險分別為睡眠充足者的3倍及3.3倍。

修正勞基法第24條、第36條:休息日加班工資核實計算、鬆綁「七休一」原則  


在拿掉休息日加給加班工資的「以價制量」設計後,將造成勞工休假日出勤的狀況增加,再加上例假「七休一」原則的鬆綁,勞工可「合法」連續工作12天,造成勞工未能正常週休、連續工作日數過長的狀況。參考國際8份研究報告發現,未能正常週休或連續工作6天以上者,將造成頸動脈硬化惡化、肥胖、血脂異常、代謝症候群、工作事故風險增加,並有1.4-1.9倍的風險罹患頸肩背的肌肉骨骼疾患,還會引起工作-生活干擾和付出-回饋失衡的心理壓力問題。

修正勞基法第32條:每月加班上限增加至54小時,3個月加班總工時138小時為上限  


此項修法意旨,即是雇主可因應急單等突發性或季節性人力需求,要求勞工於一定時間內集中加班,最大程度上,可使勞工出現連續四個月每月加班54小時的狀況。根據許多國際研究指出,每日平均工時超過11小時者,相較於每日工作7-9小時者,有2.9倍的急性心肌梗塞風險,一週工時達60小時以上者,亦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風險,此外,根據美國研究指出,若一週工時超過66小時者,工作事故的風險達1.88倍。

安全敏感產業造成的公共安全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研究報告中,不論是輪班間隔縮短、連續工作日數增加或是密集工作型態,都可發現會造成工作事故發生的風險增加,在蝶戀花事件、司機過勞等運輸業大型意外事件頻傳的台灣,更應該思考有職場安全與健康保護需求的,是目前人力嚴重不足的客運、貨運與醫療照顧業工作者。休息時間不夠,加上夜班輪班的工作型態,已造成許多傷亡,更將造成公共安全的問題,考量在此次修法的主要訴求對象─有急單需求的中小企業、高工作事故風險的製造業、醫療與運輸等是關乎公眾安全的安全敏感產業(Safety-sensitive industry),行政機關不應在毫無任何健康風險評估之下,貿然修法。

勞基法是勞工權益的最低保障,根據上述評估報告所提出之文獻研究,明確指出勞基法修法後,將造成勞工的安全與健康風險皆大幅提高,因此,行政院不應僅為回應企業經營的需求逕自修法,必須理性參考科學研究報告進行合理評估,更不應以犧牲勞動者的健康安全作為產業發展的墊腳石。

(作者黃怡翎為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

 


原文載於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聯合會訊第20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