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虛實實的「一例一休」爭議

2016.07.29

圖片來源:職安連線


 

文/鄭雅文

 
 
「一例一休」或「兩例」近來爭議不斷,但已不少網友指出,這個爭議其實是假議題,真正的議題在於7天國定假日放假日,以及放假日的挪動與其薪資計算方式。
 
去年《勞動基準法》修法,將正常工時由雙週84小時下修至每週40小時,新法於今年元旦實施。對此,資方團體不斷對政府施壓,認為台灣勞工放假日太多,宣稱工時運用若不夠彈性,就會影響台灣產業競爭力,要求政府提出配套。
 
減少國定假日,就是許多配套方案的其中之一,目的是為了透過工時的彈性化,來壓低雇主人事成本。有關7天國定假日(1/2、3/29、9/28、10/25、10/31、11/12、12/25)訂於「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條中。之前馬政府與目前的蔡政府,立場與工商團體一致,都主張刪除。
 
從去年起,勞動部就為了刪減國定假日提出不少論述,宣稱台灣的國定假日比其他國家還多,強調週休二日加上調整國定假日後,台灣勞工的全年放假日會增加6天,還會比公務人員多出一天,還提到公務人員每年法定工時2,000小時、勞工工時2,134.8小時「尚屬合理」。
 
公務人員的就業保障比一般勞工好得多,但其實公務部門的過勞問題也相當嚴重。問問大多數公務人員,全年法定工時是2,000小時,實際工時又是多少?另一方面,勞工工時超過2,000小時,是否「尚屬合理」?目前勞基法規定的19天國定假日,勞工是否真的放到假?勞工於國定假日上班,是否真的依照勞基法第39條休假日上班規定,獲得雙倍薪資?
 
台灣勞工工時過長,已是不爭的事實。根據勞動部的推估,台灣就業者在2014年的年總工時是2,134.8小時。若參考2014年OECD資料,可發現台灣工作者的年總工時名列前茅,僅次於墨西哥(2,228)與哥斯大黎加(2,210),高於過勞問題也相當嚴重的南韓(2,124),更遠遠高於美國(1,789)、日本(1,729)以及所有的歐洲國家。
 
在美國,被稱為「薪資偷竊」(wage theft)的行為包括違反最低薪資、未依法發給加班費、要求勞工打卡下班後繼續工作,等等。根據美國學者的研究,「薪資偷竊」對低薪勞動者的影響最大,估計造成勞工15%的收入損失。台灣產業違法情況嚴重,例行化的薪資偷竊被化為產業利潤,規模應該也相當可觀。
 
讓低薪工作者必須仰賴長工時工作才能維持生計,是不是對勞動階層的結構性暴力?竊取勞動者應擁有的勞動所得,是不是該被視為是重大犯罪?台灣的產業還要繼續仰賴低薪和長工時的勞動力?工作者如何走出血汗勞動處境?這次勞基法修法牽涉的工時、放假日與薪資問題,也是檢視職場正義的重要課題。

(作者為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理事長)


原文載於天下獨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