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安講座8】服務不打烊,人民保母的勞與牢

2017.09.29
職安講座系列(八)
服務不打烊,人民保母的勞與牢
 
冗長的勤務時間,讓員警不得不犧牲休假與家庭。而社會對人民保母的期待,往往忽略了他們應有的勞動權益以及職場安全與健康。

   
   

 

去年有近十名員警自殺,是近5年來員警自殺人數最多的一年,原因為工作壓力與感情因素。員警強悍的職業形象,往往掩蓋工時長、高壓所帶來的身心健康問題。  

冗長的勤務時間,讓他們不得不犧牲休假與家庭。而社會對人民保母的期待,往往忽略了員警也應有的勞動權益以及職場安全與健康。  

員警自殺問題突顯的不只是警政系統缺乏對員警人員的心理支援,還有造成這些壓力來源的結構性因素。如何可能透過制度的改變,讓員警不再厭世?


┃與談人:蕭仁豪(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理事,新北市現職員警)
                  張鳳航(台北醫學大學傷害防治學研究所助理教授)

┃主持人:黃怡翎(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

┃時間:2017年9月26日(二)晚上7時至9時

┃地點:左轉有書╳慕哲咖啡(台北市中正區紹興北街3號)



  

蕭仁豪(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理事,新北市現職員警)

警察工作面對的是緊急性與危險性,所以就會有長而紊亂的工時,以及種種不合理狀況,例如班表畸形、工時超長、業務繁雜與績效浮濫等問題。
 
紊亂的班表與超長的工時,導致警察的作息混亂,像是下班可能是凌晨5點,上班可能是半夜,之前對會員所做的訪談就發現大家普遍的問題是「下班睡不著,上班猛打瞌睡,放假不管怎麼睡都依然疲憊」。像偵察隊,工時還算是可以彈性,那派出所班表全部卡死,這些問題就更加嚴重。
 
警察業務繁雜,許多工作不屬於警察業務範圍,像是藥事法的陳情案也會被市民熱線轉給警察。還有像是要求各項服務要有創新作為,還要應用大數據,把所有的資料都輸入系統,但成效有限,卻讓第一線的人員必須耗費更多的時間在行政業務上。
 
今年工作項目重點放在詐騙案件上,我在今年上半年,每天都被長官問有沒有進度,也因此壓力過大造成胃食道逆流的問題。去年有一件警員因為長年受胃食道逆流之苦而自殺,很多人難以理解,但身受其苦時我終於可理解那種心情。不過隨著案子結束,胃食道逆流的問題也減緩了。
 
去年是警察自殺的新高峰,參考國內外的資料,警察自殺的可能因素包括了勤務與績效壓力、家庭失和與經濟壓力。像剛剛提到的自身案例,績效會造成壓力,那段時間真的很痛苦。而且在辦案時,常常好幾天都無法回家,就可能會出現家人無法諒解或是感情愈來愈淡薄,但對於警察這個職業來說,陽剛的形象,會讓當事人覺得或是被告知「是個男人就應該要自己處理這個問題」,情緒無法獲得抒發。另外就是經濟壓力。 
 
自殺高風險群通常都是派出所所長,從國外的資料來看也是這種中階主管,直接承受了來自上司的績效要求以及管理下屬的問題,特別是在勤務繁忙時,夾在中間的壓力就特別高。地方分局的隊長、組長也有類似的狀況。另外是年輕、新到職的員警。通常年輕員警初到繁忙地區,第一年都會跟你說想自殺,真的講,但不會有人去在意、關心。去年自殺的的警務員中,其中一位就是我同學,所以警工會去年特別以此為主題,希望大家都關心這個議題。
 
警察有個心理輔導的單位叫「關老師」,單位內的心輔人員有受訓,但他們就是長官,所以你不敢跟他講,因為會被貼標籤、貼上危險人物的標籤,結果是讓有情緒困擾的警員無法及時獲得協助,但警政署也未曾檢討由長官負責心理諮詢輔導的措施是否妥適,問題就一直存在著。
 
目前警察的班表,約20%是兩班制,80%是大輪番;兩班制為連續值勤10或12小時,一週或兩週換一次班表,例如本週09-21、下週21-09。過去員警曾反映希望可以有午休時間,結果雖然中間多了一小時休息,下班時間延後一小時,但實際上休息時間還是得繼續處理勤務,美其名是多了一個小時午休,事實上是原來12小時的工時變成了13小時,時間被吃掉也無法好好休息,所以現在六都慢慢改掉回歸12小時。大輪番,就是上12小時休8小時,再上12小時休8小時,這就是純粹在鑽法律漏洞,員警每天只能休息4-6小時,像中和分局、永和分局就是採大輪番。
 
除了畸形班表外,警察的加班是無上限,而且隨時可停休。停休就是沒有道理,我們的會員之中有人最久是停休3個月,我有同學是停休14天。停休理論上可以補休,但長官都會告訴你要有績效才能休假。加班費也是假的,因為都有申請上限一萬七(新北),像老警察時薪已經是500元了,一下就會超過上限,所以年底就是頒個感謝狀給他們。
 
雖說每月平均工時260小時,但其實都超過,像派出所所長都是24小時待命。我們前幾天在警專說明會上,就提到這個勞基法(第32條與警察勤務條例第15條第16條)的差別。我們真的沒有加班上限,你就算設了上限也沒意義,因為班表直接超排,原則8小時,例外4小時,但實際狀況是反過來的,原則12小時,例外8小時。
 
長期過勞與混亂的班表對於警察的健康產生嚴重的影響,之前年金改革的新聞,報導近5年平均死亡年齡不到70歲。警政署從來也不想去面對這個問題,這個問題不是很久以前就應該去改善的嗎?為什麼從來沒有針對這個數據去改善警察人員的健康與安全問題?
 
警工會之前做了一張「警察一身病痛圖」,從頭到腳都有一身病,各種奇怪的發炎都會有,很多都是壓力造成的疾病,只要壓力減輕就會減緩或消失。這些病痛在一般勞工身上也會出現,接下來要談的追車事故、執法傷害,就是屬於警察的風險。我追過酒駕,那個真的很可怕,就只是為了要攔前面車。在美國追車如同使用槍枝,但台灣就沒有這樣限制。再來是執法傷害,像抓毒品的案子,犯嫌直接吞下毒品,你必須立刻攔下他的行為,很多突發行為衍生出的直接反應,都可能會讓員警受傷。
 
另外是創傷後壓力症(PTSD),國內還沒看到這類的相關保障措施,美國警方認為當警察在用槍射擊之後,就可能會出現PTSD,一定會要求去相關的心理諮商輔導,會有一套完整的流程。台灣沒有在意這個問題,關於警察的心理健康。大家都會認為警察要堅忍不拔,卻沒注到工時長、勤務多,不管對身體還是心理都產生影響。這是警工會成立的目的,希望喚起大眾重視警察「工時長、班表亂、身心累」的問題,並改革制度。

 

張鳳航(台北醫學大學傷害防治學研究所助理教授)

關於警察的許多資料,警政署的資料都支離破碎。從2011年到2015年間,台灣50歲以上國民平均死亡年齡75.84歲,基層員警自願及屆齡退休的人平均死亡年齡是69.76歲,但若納入在職死亡者,則立刻下降為62.49歲,比一般民眾少了十來歲。
 
警察勤務包山包海,但每個工作都可能有其工時很長、工作內容很辛苦的一面,我們必須思考的是工作到什麼地步是正常?或是會對工作者產生健康危害?同樣需有24小時輪值的有護理人員,但不同的是可以調整一整個月都是夜勤或日勤,但警察沒辦法。
 
警察下班責任制,臨時任務需要隨傳隨到,可能整個休息時間都沒了。各地警察都可能去其他縣市支援,一支援都是沒有休息時間。警察在工作上就像國家的機器,一有任務就要出動。
 
我整理了近幾年來新聞所報導的警察過勞事件,每年都有為數不少的警察過勞死,對於過勞問題,警政署也沒有統計數據,或是蒐集相關資料來預防。事實上,公務員有過勞死的撫卹認定標準,但積勞成疾的警察卻沒有,也沒有辦法領到過勞的津貼。
 
其他的職業風險還包括:外勤員警餐餐不定時、遭受攻擊、交通事故以及傳染性疾病的問題等,這些都反映了我們將警察視為機器戰警,忽略長工時、混亂班表對他們生理健康產生的種種影響,諸如睡眠障礙、疲勞、認知能力受損、心血管疾病、消化系統疾病、傳染病、意外傷害等。
 
像睡眠障礙或認知能力下降,要改善必須要離開這樣的環境5年以上,才可能調整回來。因為總是處於疲憊的狀態下,加上高壓的工作環境,警察的情緒永遠是緊繃的。試想,很多新手父母都會難以適應照顧新生兒那段日夜顛倒的生活,你可以想像有些人是一輩子都是這樣,容易焦慮、憂鬱,甚至暴躁易怒。也因為長期日夜顛倒,若不喝酒就會睡不著,久了就有了酒癮。警察亦是PTSD高風險的族群之一。
 
近期又有員警自殺,若新聞報導這些消息,也不會呈現背後真正的原因。我們通常只會看到員警因感情因素自殺,像是與妻子、女友吵架,長工時讓他們交友困難、親密關係維繫困難、難以經營家庭生活與子女教養問題等。出現這些問題通常不會獲得解決,而是被告知要嘛忍耐、要嘛不要當警察,警察陽剛的形象意謂著不該有任何問題,無論身體或心理。
 
改善警察職業風險第一步就行改善工作時間開始,應該嚴格規定工時,不要那麼多種工時班表,反而變成超長工時是理所當然。在美國,警察有工會,上班8小時就是8小時,但人力不足,無法去滿足他的職業需求,但是不管怎樣,時數的保障是基本的。也應該有固定輪班制,讓值班員警作息得以一致。同時確保連續休息時間,以及按時給予休假。另一方面,也應提供警察人員職業安全教育、充足的防護設備,以及建立警察職災預防及因應流程與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