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的背後角力

2013.07.17
文/黃怡翎

「勞工安全衛生法」自民國80年全文修正後,至今已超過20年,期間僅91年進行小幅的修正,條文內容許多皆未能與時並進,造成勞工在職場上的安全衛生保障未能完善,導致重大工安事件發生頻傳,而隨著產業型態的轉變,過勞死的案例也時有所聞,修法早已是刻不容緩。100年10月,除了過勞死案件層出不窮引發社會關注外,台塑六輕廠亦不斷傳出爆炸、火災等重大工安事件,行政院在此背景下提出「勞工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為六輕條款首次闖關失敗

由於第七屆立委最後一個會期,預計於100年12月中結束,隨後便進入立委選戰重新改選,而所有沒審查完的法案將屆期不連續,須待下一任立法委員重新提案。因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趕在休會前召開兩次會議進行審查,在經過一番討論與折衝後,獲得朝野共識,送進院會預定進行二、三讀程序。未料在院會時,遭國民黨團及無黨團結聯盟提出異議,送回黨團協商。在大家一陣錯愕下,一名雲林出身的不分區立委突然跳出來為企業請命,該委員雖然也是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的成員,但在法案審查時卻從未到場參與研修討論。他提出該法部分規定不夠明確,讓企業無以適從,同時,也針對該法中俗稱的「六輕條款」表示罰則太高,應重新修訂。朝野立刻召開黨團協商會議,針對其所提出之意見進行修正與增加立法說明,原來委員會初審通過「六輕條款」罰則最高上限五千萬元,也修改回行政院版本所提出的三千萬元。但最後仍因協商結論尚缺無黨團結聯盟代表林炳坤委員簽字,致使無法完成三讀,法案的修正功虧一簣。 

立法院業績凌駕勞工生命安全健康
 
立法院第八屆期「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法捲土重來,行政院於101年11月30日重新將新修正版本送進立法院。而此次版本中,行政院主動針對「六輕條款」的罰則上限,從過去版本的三千萬元大幅降到三百萬元。委員會審查後,又經多次朝野協商總算達成協商共識,所有黨團代表也已簽字完成,預計在102年5月31日立法院第八屆第三會期的最後一天院會中完成二、三讀程序。奈何峰迴路轉,當日議程進行到「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時,議事人員宣讀審查報告後,主持會議的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即宣布本案協商後再行處理,突如其來的結果,讓許多委員與在場守候的媒體錯愕不已。據媒體披露,由於國民黨團考量該會期通過法案數太少,績效不夠,因休會在即,院會時間有限,故有關全盤修正或條文龐大的法案,皆被犧牲擱置,而先通過一些修正條文數少,以衝高通過之法案數,職安法的修正為此又再度未能往前邁進。

三度闖關成功,卻也凸顯勞工議題的弱勢處境

歷經一波三折的職安法修正,直至立法院休會後,召開臨時會才終於順利在今年六月完成三讀,延宕近一年半的時間,勞工才得以盼到最基本的職業安全衛生保障。然而,從整個職安法的修正歷程來看,不難看出政府與政治人物在政策上的優先順序選擇,勞工權益保障一旦與財團利益相比,往往成為被犧牲的對象,而攸關勞工生命安全的法案,甚至不敵執政黨立法院績效的考量。事實上,行政、立法機關態度如此,再對照近來勞工議題,如基本工資調漲、勞保年金多繳少領等,亦不難想像勞工處境何以愈趨困難了。

(作者為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

原文載於勞動者雜誌第17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