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職災誰人知?

2014.12.04

文/鄭峰齊

 

在歷史淵源與特殊的制度脈絡下,我們國家的勞動者,依循著軍、公、教、勞工、農民這些不同職業別,而適用不同的勞動保護規範與職災補償(保險)體系。

一般談到職災與後續的補償認定,其實多半是指適用「勞基法」、「勞工保險」架構下的討論;然而,對於未納保、不適用勞保的勞動族群,她/他們的職業傷病就更罕為學術界或大眾所關注。

例如 農保(正式名稱為「農民健康保險」) 並沒有所謂的職災給付。除非傷病至殘,症狀固定,才可能請領農保的身心障礙給付。農業勞動者的勞動條件、工作處境與職業傷病的制度保障,鮮少被官方、學界留意討論。

從事勞動,健康風險往往伴隨而來,就像農民時常面對農藥噴灑(化學暴露)、頻繁的體力勞動 (肌肉骨骼傷害),遑論在烈日下務農(熱衰竭), 刀具割傷(職災),這些都不難想像。只是現行制度的統計數字之下,成為看不到的職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