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會】不要再有下一個明揚 工廠管理與稽查陋習要改革!

2023.12.21
 
 
   

  

不要再有下一個明揚 工廠管理與稽查陋習要改革!

 

今年9月22日明揚大火,造成十死、一百多人輕重傷。事發至今即將滿三個月,但政府相關部會並未做全盤的檢討,與工安息息相關的環保管制問題完全未被提及。專家學者多次對明揚的環保、工安問題提出預警,卻沒有任何主管機關發現並正視。行政機關的怠惰與管制陋習,放任明揚長期將員工暴露在高風險的作業環境中,最終釀成這次悲劇。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與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今(21日)共同召開記者會,要求行政機關拿出改革決心,深切檢討幾十年來政府在工廠管理的沉痾陋習,建立公益揭弊者的保護機制,不要再有下一個明揚。

 

明揚長年污染,政府管理失靈看不見?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曾虹文表示,工廠管理輔導可分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審查、許可內容稽查管制、專家學者輔導改善三階段,但明揚大火凸顯這套管理輔導制度完全失靈。根據2011年明揚勞資糾紛判決書,離職員工表示工作環境充滿粉塵、高熱、強鹼、刺鼻氣味。2017年左右,受經濟部邀請進廠輔導改善製程的專家學者,看到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跟粉塵逸散嚴重,作業環境惡劣,且VOCs跟粉塵濃度甚至可能達到爆炸臨界點的風險。去年,經濟部邀請專家學者進廠輔導的報告中,明確記載發生事故的一廠有粉塵飛散問題,及二甲苯、乙酸丁酯、乙酸乙酯檢測濃度,超過法規容許的暴露濃度。也就是說明揚的問題不是今天才發生,是至少十幾年來持續存在的結果。

 

曾虹文進一步提出三點質疑,一、經濟部核發操作許可證時,有去現場實質審查,還是閉著眼睛核發?歷次專家學者提出的缺失、改善報告、企業改善結果,都應做為審查操作許可證的依據,若明揚已改善完成,為何2021年7月核發一廠操作許可證後,隔年專家學者輔導的改善報告還是不符合法規?若經濟部審查專業度不足,就應把核發許可證的權責歸還給環保機關。二、經濟部邀請專家學者進廠輔導,有後續的追蹤管考機制嗎?若企業沒有實質改善,經濟部有何措施讓輔導計畫發揮實質效用,而不會流於形式?三、專家學者進廠就可看到的問題,為何環保單位五年稽查33次都沒開罰?是稽查能力不足,還是關說文化或通風報信導致無法開單?這是長期以來人民對公權力不信任的原因,希望經濟部與環境部可以深切檢討。

 

對於明揚存放超量三十倍過氧化物沒有申報的問題,曾虹文表示,其實操作許可證裡面就有填寫這個項目了,建議只要確實勾稽政府各平台的資料做好串接,就可以從源頭管理確保資料的完整性。

 

橫向通報與建立內部揭弊制度闕如,預防管理工作缺一角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黃怡翎表示,不僅前述的環境稽查未能真實反映現況,根據經濟部2022年兩度委託專家單位至明揚公司進行「化學品危害預防及工作環境改善輔導」、「粉塵作業環境輔導」,提出輔導專家改善建議,要求公司參採並納入執行改善。其中專家委員建議事項明確指出(略以)「一廠配粉間,粉塵集塵氣罩效果不佳,配粉間室內充滿粉塵,...,建議要請專家評估局部排氣機及氣罩調整,使粉塵作業符合法規要求。」顯見該廠內粉塵作業環境問題嚴重,然而經濟部至今年5月9日針對明揚粉塵作業改善建議進行檢查,認其結果正常,但4個月後就發生大火憾事,其中明揚是否有妥善遵照輔導建議進行改善,以及檢查結果是否能真實反映現況,令人質疑。

 

此外,許多有關環境汙染、公害事件,工安事故、職業安全等問題,除了靠外部監督機制外,內部的公益揭弊行動也更能起到效果。以職業安全衛生的工作為例,若能透過內部員工及早通報相關不法情事,進而予以改善,不僅有效降低職業傷病發生的風險,同時也可彌補了政府長期勞動檢查人力資源不足的困境,亦能創造更安全友善的職場環境。因此,建立公益揭弊者的保護機制,至為關鍵,很可惜的是歷時多年討論的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至今尚未完成立法,本屆立法委員會期也在昨天結束,呼籲相關立法工作應納入立法院新任屆期的重要優先法案。

 

政府管制手段要落實,須建立明確稽核機制
 

民進黨立法委員洪申翰表示,有好幾次有機會在內部的機制阻止明揚大火,但在各種機制的失能下,每一次都錯過了。有各項的輔導、管理、管制手段,但沒有嚴肅、嚴正、明確的稽核,各個專家提供的建議,要由誰來列管?如果廠商想改善就做,不做就算了,那乾脆不要派專家學者進廠輔導。少了嚴格的稽核,這些管制手段就只是花拳繡腿。經濟部被授權的管理責任不做的話,就把權責還給專業的管制單位,不要讓很多有心的公權力手段無法伸展。

 

洪申翰說,從去年十月、十一月、今年五月,幾次進廠管理,粉塵的問題肉眼可見,但經濟部的產業園區管理局做了什麼?這不只是申報不實的問題,這是一個整體管制上的大漏洞,若是肉眼就看得到的問題也無法管理,那管制措施的意義在哪?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環安組徐仲禮組長回應,針對物料申報問題,後續將會加嚴法規申報不實的罰則,並且改採動態申報,若廠商的運作量有變動,廠商必須提出新的數值,並且加強部會間在物質管理的橫向聯繫。針對稽查問題,則因過去各部會各有權責,稽查是單獨進行,明揚事件後,未來將加強聯合稽查,並針對高風險單位進行處理。

 

跨步改革,重建人民信任

 

明揚去年淨賺將近6億,不是沒有資源改,也不是不知道怎麼改,卻選擇長期將員工暴露在高風險的作業環境中,最終釀成悲劇,明揚及母公司明安當然要負最大責任。令人遺憾的是政府整套管理制度也失靈,加深人民對政府部門的不信任。相關部會睜隻眼閉隻眼、放任企業的陋習存在已久,民間團體共同呼籲相關部會記取教訓,深切檢討工廠管理與稽查陋習,建立公益揭弊者的保護機制,跨步改革,不要再有下一個明揚,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

 

 


主辦單位: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